職缺描述
一、資格: 1. 中文系學士學位(含)以上 2. 具備台灣教育部中學教師證 3. 良好的語言和文學教學理念 4. 具備中英雙語能力 5. 具備中學國文教學經驗優先 6. 具備IBDP/MYP 中文課程教學經驗優先 7. 具備IBDP/MYP中文課程教學培訓優先 二、工作內容: 1. 中學部國文或IBDP/MYP中文課堂教學 2. 支援國際中學部的中文課程相關發展計畫 3. 支援國際中學部的中文科相關事務 4. 支援學校的教學發展計畫 5. 參與中文科相關教學會議與活動 6. 參與中文課相關教學培訓與分享 三、甄選方式 (一)初審(書面):請投遞中英文履歷並檢附教師證及相關加分證書至本校人事室招募用電子信箱(hr@iis.kh.edu.tw),亦可使用1111人力銀行投遞履歷。初審通過者將以Email或電話通知。 (二)複審: 資料審查符合資料者,將以Email或電話通知參加複審時間及內容。 1、筆試:初審合格者以E-mail或電話通知至本校舉行筆試,筆試範圍以高中國文科專業知識為主。 2、試教:現場抽選高中國文科教材中某一課,以中文試教 15 分鐘。 3、口試:以中英語面試 35 分鐘(範圍包括自我介紹、教育理念、班級經營、學生輔導、教學知能等)。 四、其他注意事項: 1. 未具正式教師資格者不得進入複審階段,報到時需備妥「身分證」、「合格教師證」、「畢業證書」等相關證件影本,並請檢附正本核驗。 2. 實習教師須具有實習相關證明及切結書保證114/8/1前取得正式教師資格,否則錄取無效。 3. 甄試者請填寫個人真實資料,若經發現與事實不符者,本校將取消甄試及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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