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職
學歷限制-不拘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 4 萬元或以上)
1. 擬定人力資源政策與規章制度建立、修訂及公告。
2. 人力資源管理議題與勞動法令之更新計畫與擬定。
3. 督導HR系統人事資料紀錄、維護與管理。
4. 建立、推動及督導各項人事制度運作。
5. 管理與執行公司的績效管理系統,並運用績效評核結果,擬定人力資源發展策略。
6. HR系統人事資料紀錄、維護與管理。
7. 企業人資單位對應主管機關行政作業
8. 執行修訂之人事制度及公告。
9. 督導員工各類保險(勞保、健保、職保、勞退等)等加退保行政事務。
10. 執行與紀錄各項人事制度運作,例如招募作業、各項訓練計畫、績效考核、職務輪調、差勤管理及薪酬與獎金核算等。
11. 熟悉勞動相關法令。
12.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法定項目:
福利制度:
注意!福利項⽬可能依不同職缺有所不同,實際職缺福利請依⾯試時與公司⾯談結果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