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缺描述
1. 主持律師交辦(研究法律理論、法院判決及撰寫書狀等法律文件)。 2. 與主持律師共同參與:當事人會議、法律問題之分析、研究及 回覆客戶法律問題、陪同當事人至警局、地檢署、法院開庭。 3. 審閱客⼾契約及撰擬合約。 4. 製作書狀、聲請閱卷、檔案卷宗管理歸檔等。 5. 執⾏主持律師及所內交辦事項。 **上開工作內容在實習階段,主持律師皆會親自教導。** 【 特別條件 】 1. 學歷要求:不限科系。 2. 證照要求:律師⾼考及格。 3. 能⼒特質要求:具敏銳邏輯推理及分析能⼒;具建構論述、說理及說服能⼒;並善長溝通及協調,講求效率。 4. ⼈格特質要求:具強烈責任感、企圖⼼及樂觀積極進取、認真負責、主動學習、熱忱服務態度及重視團隊精神。 5. 電腦使用能⼒要求:具備良好電腦⽂書操作能⼒ (如Word、Excel、Power Point、雲端檔案處理、電⼦信箱操作等)。 【 同仁福利 】 三節獎金、不定期聚餐、所內備有精品咖啡、茶飲點⼼可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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