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職
碩士以上
年薪 720,000 至 810,000元
1.校正不同類型之放射治療相關設備(光子與電子射束),且必須與國際及機構所制定之議定書相符。量測各種劑量參數以確保直線加速器操作上之穩定性,並根據Task Group 40號(TG 40)報告書,建立品質保證程序且帶領相關人員執行之。
2.建立機器接收測試、認核、執行臨床新治療技術等之標準程序;於臨床及技術方面,訓練新進或資淺的放射腫瘤專科醫師及醫事放射師熟悉新治療模式。
3.治療計劃系統的管理,項目包含機器資料量測及文件化、計算照野與量測照野之比較;支援放射師及劑量師順利的使用治療計劃系統。
4.建立新治療技術之執行準則,其必須遵循國際標準且確保病患及工作人員安全保護之措施。
5.參與近接治療作業,包括在手術室及治療室的在場參與並全權負責射源的控管及校正。
6.完整保存紀錄,以提供全國性、官僚性及學術性單位查閱;參與設施的安全確保計劃,且須特別注重輻射安全。
7.與放射治療醫師相互研討,擬定放射治療計劃。
8.參加例行的病例會議及各項團隊討論會。
9.因應醫院評鑑及實務需求,適時增加及修訂品管業務。
10.進行有關放射物理、治療技術之研究。
11.維護全科的輻射安全及放射治療作業中工作人員與病患的安全。
12.負責部內有關放射物理學討論會之有關資料。
13.協助病患定位與支援放射治療。
14.輻防教育訓練與衛教。
15.輻射劑量紀錄,環境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