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缺描述
1.依身心障礙者個案管理服務規定,進行個案服務及建置完整資料。 2.執行方案運作及計畫內容。 3.依「身心障礙者生涯轉銜計畫實施辦法」相關規定,擬定執行身心障礙者生涯轉銜相關工作。 4.公部門網路合作協調及機關臨時交辦案件(例如:民意代表關心案、陳情案、媒體案重大輿情案等),並依機關要求之期限處理及回報。 5.參與機關指派個案服務相關會議。 6.其他維護身心障礙者權益及權利相關工作。 7.執行計畫相關行政業務。 8.主管交辦事項。 具下列資格之一: 1.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及格。 2.大學學校社會工作及醫事等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畢業或取得其輔系證書。 3.具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應考資格。 4.專科畢業之醫事等相關系、所、學位學程需持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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