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缺描述
1.居家服務派案及聯繫案家家屬(定期電訪與家訪) 2.個案照顧計畫分析、擬定與改善 3.個案異動評估 4居服員排班、人力調派 5.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一、 工作資格(具以下資格擇一): 1、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 2、專科以上學校社會工作、醫學、護理、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營養、藥學、公共衛生、老人照顧等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 3、專科以上學校,非屬社會工作、醫學、護理、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營養、藥學、公共衛生、老人照顧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具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應考資格,且具一年以上老人、身心障礙者福利或照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 4、高中(職)學校護理、老人照顧等相關科、組畢業,且具三年以上老人、身心障礙者福利或照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 5、曾專職或專任照顧服務員滿五年以上。(領有居家服務督導員職前訓練結業證明書) 提供勞健保;周休二日、生日禮金、員工聚餐、在職進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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