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缺描述
1. 執行勞工健康保護規則所訂定事項之規劃、推動和實施。 2. 進行職業傷病和一般傷病的防治、提供健康諮詢和急救及緊急處置。 3. 協助公司選配勞工從事適當之工作。 4. 勞工體格、健康檢查紀錄之分析、評估、管理和保存及健康管理。 5. 職業衛生之研究報告及傷害、疾病紀錄之保存。 6. 協助僱主與職業安全衛生人員實施工作相關疾病預防及工作環境之改善。 7. 辦理健康檢查結果異常者之追蹤管理及健康指導。 8. 定期向僱主報告及勞工健康服務之建議。 9. 協助公司落實安全衛生委員會、職安四大計畫相關作業。 10.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者。 11.主管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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