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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職
大學以上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 4 萬元或以上)
台北市 南港區
人力仲介╱代徵╱職業介紹
職責要求
1.法律事項處理及排除
2.法務部門管理
3.審查所有申請用印文件
4.風險管理、各項法律建議
5.非訟、訴訟爭議案件處理
6.重要會議出席
7.舉辦有關法律之訓練並且宣導所需知之法令
8.提供法律方面保護及之建議
任職資格
1.大學以上,法律相關科系
2.英文流利、台語流利
3.法務主管經驗3年以上或訴訟律師6年以上經驗
4.具良好溝通協調與談判技巧
5.具製造業或律師事務所經驗
羅小姐
合適者將主動通知面試!主動連繫時請您提醒公司人事,您是從1111看到此工作喔! 有什麼好處?
不限
履歷表關閉狀態,仍可投遞履歷表!準時面試勿失約,務必留意自身求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