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職
碩士
面議(經常性薪資4萬含以上)
台北市 中山區
1. 發電設備及汽電共生系統管理制度檢討及精進研析。
2. 依《電業法》及《汽電共生系統實施辦法》辦理自用發電設備及汽電共生系統相關登記、變更、廢止及追蹤事宜。
3. 規劃因應特定發電設備管理制度或法規議題(如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環境影響評估法、空氣污染防制法),及配合政府能源轉型與減碳之策略方案。
4. 發電設備最新技術、成本及相關發電價格研究。
5. 配合政府機關業務,協辦發電設備相關審查、現勘及輔導作業。
6. 辦理行政類計畫履約管理、諮詢研商會議及臨時性交辦事項(如新聞稿、技術或法規意見等)。
※本職缺需負責專案計畫之規劃及推動,含行政工作,非純粹研究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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