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職
學歷限制-不拘
面議(經常性薪資4萬含以上)
宜蘭縣 壯圍鄉
壹、依據:依教師法、師資培育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等相關法令規章及本校增
班補員額計畫辦理。
貳、甄選教師類別:級任教師數名、雙語教師數名、主任1名
參、錄取名額:本校依實際缺額,依試教及面談結果,擇優錄用。
肆、報名資格
一、國內外大學 (或研究所)以上學歷,教育、(中、英)語文或輔導等相
關科系。
二、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資格者或修畢國小教育學程。
三、歡迎退休教師,風華再現,發揮教育熱忱。
四、男性需已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五、具英語、資訊運用能力及輔導知能尤佳,另要有教學熱忱並能用心配合
學校校務推展。
六、無教師法第十四條各款之情事者及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及第
三十三條各款之情事者。
伍、報名程序
一、報名期間:即日起至6月30日止。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請填具附件一履歷資料表,填妥資料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掃瞄成PDF電子檔,傳送至Email 信箱「lisakao519@tmail.ilc.edu.tw」。
三、應徵資料隨到隨審,符合本校需求者,將以電話和電子郵件通知,約
定試教與口試時間。
四、試教與口試通過的教師將以電話、簡訊或電子郵件通知正式錄取。
陸、報名文件:
報名時應上傳下列表件(履歷資料表及證件掃瞄檔,正本於正式錄用後查驗):
1. 教師履歷資料表乙份(附件一)。
2. 三個月內2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一式1張(黏貼或掃描於資料表上)。
3.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 大學 (或研究所)以上學歷證件,持國外學歷證件者,畢業學校應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院校,經駐外單位確認,並檢附成績證明單影本及
國內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 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或國小教育學程學分證明。
6. 曾服務學校之服務證明。
7. 男性另繳退伍令或免役證明。
8.自傳(請親筆書寫,勿以電腦打字檔案列印)。
柒、甄選方式:
一、試教:時間約 15 分鐘
1.中文班導師試教內容:在一、三、五年級的國語及數學教材中,選擇
一個單元,設計教案(請採十二年國教教案格式)。
2.英文教師試教內容:請以 CLIL 理念自行設計單元內容,內容包含
Phonetics, Reading, Grammar,教學模式採 ESL or EMI 模式。
3.試教當天請自備 3 份試教單元的教案(簡案)。
二、口試:時間約 15 分鐘。內容包含教育理念、班級經營、專業科目教學知
能、學生心理、輔導方法、教學知能、表達能力、儀容舉止、教學檔案、
臨場反應……等。
三、地點:本校(宜蘭縣壯圍鄉中央路 3 段 312 巷 7 號)
四、應考人應攜帶個人履歷資料表(1 式 3 份)供口試委員參考評閱,亦可攜
帶個人教學成果檔案或經歷資料。◎備註:以上若有教學相關之教具、活動單、教案設計皆可展示。
捌、錄取公告
擇優錄取,電話通知並研訂報到時間。
玖、工作待遇
依照本校敘薪辦法敘薪(參照公立學校敘薪辦法)。
拾、錄聘附則:
一、擬予聘任人員,如係政府機關或公私立學校現職人員,應於應聘報到的同時,檢附原服務機關學校同意離職證明書或同意書,否則不予聘任。
二、經錄取學校指派兼任職務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辭,否則取消其資格。
三、經錄取並獲本校聘任之人員,應義務協助或擔任本校學生常態性訓練以及招生活動,不得拒絕。
四、111 年 7 月底依本校校務發展及教師需求數發給正式聘書,必要時於夏令營活動參與儲備訓練。
五、經甄選錄取者應繳交最近三個月公立醫院體檢表(含胸部 X 光),體檢不合格或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者,或未按時繳交公立醫院體檢表
者,均取消錄取資格。
六、經合格錄取並簽約後,不得再至他校應聘,違反此一規定者,需依聘約罰則辦理,不得異議。
七、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做變更時,將於本校網站「最新消息」公告。
八、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均依相關法令及本校甄試計畫辦理,並得補充修 正之。
九、欲瞭解宜蘭縣中道雙語小學,請上本校網站
(http://www.cdes.ilc.edu.tw/)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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