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工讀
高中職以上
時薪 168元
公告日期:111/6/23~111/7/4
一、 部分工時人員工作說明:
(一) 僱用人數:1~2名。
(二) 資格條件:
1.中華民國國民具有大專院校在學及以上者。
2.視力佳,辨認文字、數字精確,誠懇細心,主動負責,親切有禮,口齒清晰、反應快,體能良好。
3.具台語或外語能力者尤佳。
4.具有效期限之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尤佳。
5.平假日-每週可排4日以上(含假日)者為佳。
工作內容:
(一)一般諮詢服務。
(二)票券查驗。
(三)民眾安全及秩序維護。
(四)展品簡介說明。
(五)其他交辦事項。
二、報名方式:
(一) 請於111年7月4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館調閱完整履歷資料。未依規定報名者,恕不受理。
(二) 報名時應上傳下例資料(請依序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 與資格條件相符之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3. 考試、專業證照或語文能力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4. 身心障礙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資料
二、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為維護甄選公平性,嚴禁各種請託關說,違者一律不予錄取。
四、倘應徵人員均不符遴用需求,得予從缺。
五、薪資:時薪168元整。
六、本次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七、本案聯絡人:人事室陳小姐、展覽組余先生,聯絡電話:02-6610-1234#1802、1590,聯絡地址:11165臺北市士林區士商路189號(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人事室)。
法定項目:
福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