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入學甄試爆違規!考生攜帶未核准行動裝置應試 恐遭取消資格

2026-05-18 下午 03:55 記者林育如/台北報導

招聯會執行秘書台大教務長王泓仁。(圖/招聯會提供)
115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已於5月14日展開。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18日表示,甄試首個週末期間,已有考生於考場攜帶未經核准的行動裝置應試,並遭監試人員當場查獲。
招聯會提醒,依招生簡章規定,考生若有考試舞弊等影響入學公平情事,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報名資格,呼籲後續應試考生切勿以身試法。
招聯會指出,大學申請入學第二階段甄試辦理期間為 5 月 14 日至 5 月 31 日。針對違規情事,各大學試務單位均依招生簡章相關規定辦理,以維護考試公平性及整體制度公信力。
招聯會強調,大學申請入學招生作業皆應遵守公平、公正及公開精神;依據簡章「大學申請入學招生規定」第十二條,考生如有變造、考試舞弊等影響入學公平之情事,在報名後錄取前查覺者,經查證屬實者將取消報名資格或其他適當者處置,情節重大者更會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辦理。
目前甄試仍持續進行中,招聯會提醒,凡具通訊、攝影或資料傳輸功能之裝置,包括智慧型手機、智慧手錶、智慧眼鏡及藍牙耳機等,未經事先申請核准者,進入考場均不得攜帶或使用,請考生確實遵守規定。
招聯會執行秘書台大教務長王泓仁表示,今年個人申請第二階段甄試期間,我們要特別提醒考生在考試的時候不要攜帶任何行動裝置進入考場,因為依據簡章的規定考試舞弊是非常嚴重的事情,會被取消報名資格,所以提醒考生們千萬不要踩到這條紅線。
1111職涯專家陳坤平表示,大學申請入學第二階段甄試攸關升學結果,考生除了準備面試與審查資料外,也應特別留意試場規定與違規事項。近年智慧型裝置普及,不少學生習慣隨身攜帶手機與穿戴設備,但進入考場前仍須再次確認相關規範,避免因一時疏忽影響自身權益與升學機會。更多升學考試資訊請上1111落點分析https://exam-match.1111.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