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納保勞工遭遇重大職災 災保法提供失能、死亡及照護補助

2026-05-29 下午 03:41 記者林育如/台北報導

職災補助守護您,適度保障不漏接。(圖/勞動部提供)
為照顧職災勞工及其家屬於災後的生活需求,《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針對非屬強制加保對象且未加保的勞工,若因職業災害導致中度以上失能或死亡,提供失能補助、死亡補助及失能照護補助等協助措施,以減輕家庭經濟負擔並維持基本生活照顧。
勞動部表示,《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災保法)自111年5月施行以來,已逐步建構更完善的職災保障制度。除依法加保的勞工可享有相關保險給付權益外,對於未納入強制加保範圍、且未參加職災保險的勞工,如不幸發生職業災害並造成中度以上失能或死亡,其本人或家屬仍可向勞保局申請相關補助與照護資源,強化災後生活保障。   勞動部舉例說明,退休後的王先生為負擔生活開銷,選擇重操舊業自行接案從事吊車吊掛工作,某日工作時因吊臂不慎碰到上方高壓電線,造成觸電,送醫急救。
王先生治療後經醫生診斷為缺氧性腦病變,失能程度第1等級「終身無工作能力且日常生活活動須人照顧」。事後王先生的家屬到勞保局辦事處諮詢保險給付相關權益,經查詢後發現王先生並沒有參加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無法請領職災保險給付,勞保局趕緊提醒家屬,王先生還是可依據災保法第81條規定,申請未加保勞工職災失能補助及失能照護補助,一樣可以獲得保障。在勞保局的協助下,王先生順利領取到失能補助約176萬餘元,以及失能照護補助每月13,083元(補助期間最長為3年),緩解燃眉之急。   勞動部補充說明,為因應多元勞動型態,災保法提供強制、自願及特別加保管道,因此鼓勵短暫或臨時受僱於自然人雇主的勞工、實際從事勞動人員等未加保勞工,可以特別加保身分,透過勞保局簡便加保管道辦理參加職災保險,多一份保險、也多一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