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災勞工訴訟扶助再升級!勞動部明年元旦起擴大法律扶助至刑事審判程序
2026-08-18 下午 03:15 記者林育如/台北報導
勞動部明年元旦起擴大法律扶助至刑事審判程序,銜接民事求償形成完整法律保障網。(圖/勞動部提供)
勞動部今(18)日修正「勞資爭議法律及生活費用扶助辦法」,自116年1月1日起將律師代理及必要費用扶助範圍擴大至刑事審判程序,使職災勞工及其家屬自法院刑事偵查階段起至審判程序終結,均能獲得律師專業協助;另自今日起簡化訴訟期間必要生活費用扶助的撥款作業流程,以減輕勞工訴訟障礙,落實對經濟弱勢勞工的法律扶助。
勞動部表示,扶助辦法自100年施行以來已歷經多次修正,對於遭受職業災害勞工的訴訟權益維護尤為重視,持續檢討職災勞工及其家屬在訴訟過程中所面臨的障礙,逐步擴大扶助範圍並放寬申請條件。去(114)年已先將「刑事訴訟必要費用」納入扶助範圍,同時免除職業災害致重傷或死亡扶助案件的資力審查;今(115)年則考量實務上律師於法院刑事審判程序中具有重要功能,例如透過聲請調查證據協助法官及檢察官釐清案件事實,或就科刑範圍及緩刑條件表示專業意見,並有助於職災勞工爭取合理和解方案,因此進一步將現行職業災害刑事案件扶助範圍擴大至審判程序階段。
勞動部指出,本次將律師代理及必要費用扶助範圍擴大至刑事審判程序,將有效排除職災勞工於刑事司法程序中所遇之障礙,並與既有民事扶助機制相互銜接,為職業災害勞工形成完整的法律保護網。同時,考量相關配套措施尚需時間完善作業流程,該項修正將自116年1月1日起施行;其餘簡化生活費用撥款作業等修正內容,則自發布日起施行。
勞動部進一步指出,截至今年6月底止,推動「職業災害勞工及家屬權益法律協助方案」已核准職業災害案件律師代理扶助193件,占全部扶助案件12.2%;其中屬死亡或重傷的重大職業災害案件計11件,包括死亡8件、重傷3件,占職災案件4.8%,顯示職災勞工於訴訟上對法律扶助的需求持續存在。此外,在補助職災勞工由律師陪同勞資爭議調解及提供法律諮詢部分,今年上半年已核准92件律師陪同調解案件,讓職災勞工自行政調解階段即可獲得專業法律意見協助,避免勞工或家屬因不諳法律規定而被迫接受顯不合理的調解方案。
勞動部強調,本次將職災案件延伸納入刑事審判程序的訴訟代理及必要費用扶助範圍,並非在於加重雇主的刑事責任,也非鼓勵勞資雙方以興訟方式解決爭議,而是考量刑事偵查及審判程序中,依法調閱監視器畫面、傳喚證人、囑託鑑定,就事故發生經過等客觀事實進行完整調查,相關事證保全及事實認定亦能成為後續民事求償程序的重要參考。
勞動部表示,本次修法希望藉由專業律師與職災勞工自偵查階段至審判程序的全程參與,協助勞工於刑事程序中完整蒐集並呈現相關事證,作為日後主張民事損害賠償的重要基礎,促使雇主正視並積極回應勞工應有的權益主張,落實保障職災勞工權益的初衷。
勞動部最後重申,勞工法律扶助業務的推動向來為勞動部施政重點之一,未來仍將持續傾聽各方意見,滾動式檢討相關扶助機制,以完善勞工訴訟權益保障網絡。
勞工朋友如有訴訟代理扶助或訴訟必要費用的申請需求,可逕撥打法扶基金會全國服務專線412-8518(市話可直撥;手機請加02)洽詢;如欲瞭解訴訟期間必要生活費用相關扶助申請,可再撥打勞動部專線02-8995-6866洽詢,以獲得相關諮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