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勞工子女生活扶助金9/8開放申請 最高每名31200元
2026-09-08 下午 03:51 記者林育如/台北報導
勞動部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新制自9/8起開始受理 與教育部學雜費就學減免或補助可同時請領。(圖/勞動部提供)
失業勞工注意!勞動部「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今(8)日起開放申請,申請至10月19日截止。新制自115學年度第1學期起上路,原「就學補助」改為「生活扶助金」,除了可減輕失業家庭子女就學負擔,也可與教育部私立大學定額減免、高中職免學費等各類就學減免或補助同時申請,讓失業家庭獲得更多支持。
勞動部表示,過去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與其他政府就學減免、教育補助性質相近,因此申請人只能擇一請領。不過,非自願離職後收入驟減,家庭除了學費,還須負擔書籍費、生活費等支出,經濟壓力仍然不小。
因此,勞動部今年5月7日修正發布「勞動部辦理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實施要點」,自115學年度第1學期起將原「就學補助」調整為「生活扶助金」,符合資格的失業勞工除可申請各類政府就學減免或補助外,也能同時申請生活扶助金,並簡化申請流程。
4種情況符合資格可申請
勞動部指出,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在申請截止日10月19日前尚未請領老年給付,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即可申請:
一、115年7月20日至10月19日期間,經核付就業保險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二、114年10月20日至115年10月19日期間,經核付就業保險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115年7月20日至10月19日期間就業未超過30日。
三、114年10月20日至115年10月19日期間,經核付就業保險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該期間就業未超過3個月。
四、115年9月8日至10月19日期間,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不過,依此條件申請者,須在115年11月18日前經核付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才符合核發資格。
此外,申請人的子女須具有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正式學籍。
大專子女最高補助2萬6000元 符合條件再加2成
在補助金額方面,公立高中職子女每學期每人4,000元、私立高中職每人6,000元;公立大專校院每人1萬5,000元、私立大專校院每人2萬6,000元。
如果失業勞工屬於獨力負擔家計,例如離婚、喪偶,或配偶身心障礙、罹患重大傷病而無法工作,或有2名以上子女同時就讀大專校院,補助金額再加給2成。
以2名子女同時就讀私立大學為例,每名子女原可領2萬6,000元,加給2成後增加5,200元,每人可領3萬1,200元,2名子女合計可獲得6萬2,400元。
線上申請免跑戶政 可用身分證及健保卡
申請方式也更加便利。勞動部已建置線上申請系統,民眾除了可使用自然人憑證申請,也可透過「身分證號及健保卡號」線上提出申請。
若使用自然人憑證申請,還可透過MyData平台直接取得戶籍資料,免除另外前往戶政機關申請資料的程序。
此外,申請後若需要補件,或勞動部寄發審核結果通知,除了紙本通知,也會同步發送簡訊,提醒申請人即時掌握案件進度。
勞動部提醒,符合資格的失業勞工可自9月8日至10月19日,至「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線上申請系統」提出申請,也可下載申請書填妥後,以掛號郵寄至勞動部。
紙本申請書自9月8日起,也可至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就業中心(就業服務臺)及勞保局各辦事處索取。如有相關疑問,可撥打生活扶助金受理專線02-2500-7259,或洽勞動部1955諮詢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