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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大學招生祭重罰!電子舞弊恐讓升學資格全失

2026-11-03 上午 09:48 記者林育如/台北報導

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執行秘書、國立臺灣大學教務長王泓仁。(圖/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提供)
116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及「分發入學」3項招生簡章自11月3日起開放線上查詢,紙本簡章則於12月1日起公開發售。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統計,繁星推薦提供15,518個名額,申請入學提供50,606個名額;分發入學則有60所大學、1,777個系組參與,核定名額20,575個。考生可至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https://www.cac.edu.tw/)及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https://www.uac.edu.tw/)網站,利用校系分則查詢系統,掌握各校系招生資訊及採計規定。
 
招聯會:學測若違規取消考試資格 分發入學管道也受影響 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執行秘書、國立臺灣大學教務長王泓仁特別提醒,大考中心針對116學年度各項考試,已大幅加重懲處「電子舞弊」等重大違規。考生若因違規經考試委員會議審議確認取消考試資格,不僅無法參加繁星推薦分發比序及申請入學第一階段篩選,分發入學管道也會受到波及,視同該項考試所有科目或項目未報考,只要有採計學測的校系都不予分發。
繁星推薦、申請入學提交資料  務必秉持誠信原則提交 王泓仁說,各項招生規定已明確規範,自報名起,無論於錄取 前、錄取後、註冊前、註冊入學,甚至畢業後,如被查覺資料不實,將面臨取消錄取資格、開除學籍、依法追繳學位證書並公告撤銷畢業資格等嚴厲處置,情節重大者更將函送司法單位。違規對未來學業及名譽影響深遠,切勿心存僥倖。
同時,招聯會重申,大學審查資料時秉持「三重二不」原則-重視核心能力與基本素養、重視校內學習活動、重視資料真實性及學生自主準備;不是學系所列項次全都要具備(多面向參採),也不是以量取勝(重視學習過程的反思)。提醒考生只要掌握此原則,展現真實的學習過程,就是最好的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