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進公司3個月就換工作 加分還扣分?

一份詳實的履歷可以完整呈現上班族的工作樣貌,但低於3個月的工作經歷到底是加分還是扣分呢?
 
有名社會新鮮人PO文請教「進入公司快兩個月,發現工作內容跟我想像得不太一樣... 雖然公司氣氛還可,但還是在想說繼續待下去可能跟我心中理想的工作愈來愈遠,在考慮想等試用期結束就提離職,但又擔心這樣會不會給後面應徵的公司帶來不好的印象」?
 
此篇PO文釣出一堆快閃族分享自己的經驗,有網友坦言「最短兩個禮拜在這」、「我都做1、2天就走了也很順利」、「跟我好像,不過我是先投履歷,如果錄取了再離職」;也有網友安慰「自己覺得真的不適合就趕快走不要浪費時間,可以多嘗試其他的」、「試用期又不是單向」。
 
不過另一派網友普遍認為,過短的工作經歷並不適合寫在履歷上,「是我,這間早點走不會寫在履歷上,覺得糞還待著浪費時間」、「有些公司會看,如果每家公司都待的太短會有點介意」、「不要寫就好了啊!如果老闆去查你勞保年資就說是打工累積的」。
 
根據1111人力銀行盤點,剛踏入職場新鮮人最常犯的3個職場迷思,包括享樂主義不加班、騎驢找馬及打雜事務。 1111人力銀行發言人黃若薇表示,「享樂主義不加班」,所代表的是年輕人在意的是「工作量、薪資和工時成正比」,不是不能吃苦耐勞,只是「不想被拗」。而磨練或壓榨,有時是一線之隔,絕對支持工作與生活平衡,但要準時下班的前提,工作速度就要快狠準,做到讓主管見縫插不了針。
 
另外,年輕族群找工作常常「因誤解而投入,因了解而離開」,滿腔熱血進入公司後才發現不如預期而選擇求去的人比比皆是,但要留意的是,每一次努力是都為下一個工作做準備,「騎驢找馬」不是不行,而是要把騎術練好提升,才有機會駕馭良駒。
 
最後要提醒是,「打雜事務」有時候也是一種能力展現,不少公司講究輩份倫理,剛入職場的年輕人,很難接觸到重要案子,自然許多行政庶務會落在資歷淺、年紀輕的菜鳥頭上,建議要抱持把例行事務當成「專案」處理的心態,把事情做對還要做好,想辦法優化流程,久了自然會讓長官不能沒有你!
 
職場職場迷思3個月試用期履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