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當明星得慎防黑心經紀 4種詐騙手法最常見
提醒學生想踏進演藝圈得注意黑心經紀。示意圖:123RF
許多大學生懷抱成為偶像的星夢,卻也成詐騙集團假借演藝經紀名義,誘騙學生一頭熱的栽進陷阱裡,「台灣法律網」針對不肖演藝業者的詐騙手法,分為「經紀公司」、「唱片公司」、「演員訓練班」、「網路模特兒」等4類,期盼年輕人能面對不同情況,做出因應,而非只對演藝事業充滿憧憬,卻受到蒙蔽。
從公司經營模式切入,台灣法律網表示,不少黑心「經紀公司」,常見把戲會以推薦各類廣告商模特兒為由,要求面試者拍攝Model卡,從中賺取超出市價甚多的費用,假「唱片公司」同樣如法炮製,結合錄音室,宣稱錄製個人唱片,來騙取宣傳、歌唱訓練、簽約金、錄製等高額費用。
至於演員或模特兒,台灣法律網指出,有些業者以製作未知的電視劇或電影為噱頭,廣招演員,開設「演員訓練班」,利用開班授課收取排演費、訓練費,但始終卻是臨時演員,甚至無演出機會,使求職者入不敷出,「網路模特兒」則有自掏腰包拍攝照片後,發現網路上的清涼寫真照不是自己,而是日本的女學生等案例。
台灣法律網建議,求職者在簽約時,應看清合約的每項條款,背後所隱藏意義,如拆帳、違約金、通告數、發片保證等,降低自己可能會承擔的風險,也提及若是正當經營的公司,培訓、宣傳,等所有支出應由公司承擔,不應再跟受訓者收取費用。
台灣法律網叮嚀,求職者面談前,可到經濟部官網查看該公司的合法性,正式參加受訓,或簽約前,更得設法對該公司有更多瞭解。譬如公司營運狀況、人員談話內容、公司硬體擺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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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處:
http://www.1111.com.tw/news/jobns/148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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