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歲的黃小姐,擔任社區總幹事一職,月薪4萬元雖然不多,也熬過來了,目前兒女們都很懂事自立,雖然辛苦了十多年但很值得。
由於前夫好吃懶做,當時40歲出頭的黃小姐,毅然選擇離婚,獨自帶著三名子女生活,單親媽媽的她,選擇擔任房仲,拼業績拿獎金來養活一家子,每天工作超過14小時,站在街口發傳單、開發物件、拜訪客戶、資料整理等,假日更是忙著帶看客戶,幾乎無暇顧及孩子,所幸懂事的大女兒,會主動整理家務、盯著弟妹功課,幫忙分攤了母親的重擔,讓她感到很安慰。
一份薪水要養活四口人並不容易,十多年前離婚時,孩子們也才國中、國小,正是需要栽培的時候,於是申請低收入戶加上就學貸款,終於撐到孩子們長大能夠獨當一面,另外也很感謝佛心房東,願意出租房子給單親媽媽,而且一租十多年,時不時還會分享餅乾、水果給孩子們,印象深刻的是,偶爾無法準時交租,房東也不會催繳或責怪,讓她十分感動,直呼房東是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