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新鮮人趙小姐今年25歲,家鄉在高雄,三年前北上求職,目前正職是國外業務助理,在新北市租雅房,月薪3萬5千元,有固定年終2個月。
她強迫自己每個月要存錢,薪水扣掉房租5千到7千(夏季電費)、餐費1萬元、交通費2千多元、電信費600元等所剩無幾,讓她覺得錢不夠用,常常會找臨時工作賺取生活費。
基本工資年年調漲,趙小姐不但沒有開心的感覺,反而憂慮,平常光顧的店家又要漲價了。她回想之前返鄉時,吃麵漲價變貴,一碗麵從原本70~80元漲到105元,已經吃不起。
去年跨年夜,趙小姐應徵上時薪高達250元的碳酸飲品促銷人員,要在人潮眾多的信義商圈進行推廣,從晚上六點一路忙到深夜快十二點,佛心老闆提早下班,因此她與好友一起看到台北101跨年煙火秀,讓她直呼幸運,能體驗跨年氛圍同時賺錢一舉兩得。
趙小姐今年計畫重操舊業,一樣在12/31這天安排相同的活動打工。此外,看準國定假日雙倍薪資,趙小姐已經排定春節期間打工,在高雄駁二特區擺攤賣飲料,補貼生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