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三讀通過《醫療法》修正 「三班護病比」正式入法、違者最高停業一年
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圖/取自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粉專)
立法院院會8日三讀通過「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正式將「三班護病比」入法。朝野經上午密切協商,下午進入表決程序,根據投票結果,因國民黨版草案第12條獲藍、白黨團過半數同意,立法院長韓國瑜最終宣布國民黨版第102條之1一併通過,全案三讀。
國民黨版修正條文第12條規範,醫院急性一般病床關於三班護病比之比例,由中央主管機關斟酌,每3年檢討一次,必要時調整,並以前年3月公布之三班護病比標準為基準。
此次三讀條文中亦新增相關罰則,醫療機構若違反護病比標準,除山地、離島醫療機構外,其餘均依醫院層級處不同金額罰鍰,地區醫院為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區域醫院處20萬至100萬元罰鍰;醫學中心可罰100萬至200萬元。若連續三次未改善者,得處以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
先前護理團體於會中提出四大訴求,包括儘速將「三班護病比」納入法制並修訂「醫療機構設置標準」、入法時程以5月20日為目標並期待於5月12日護師節前有結果、依113年各界共識作為入法標準,以及入法後需有配套措施並確保推動時程。
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表示,今日通過的版本,才是「真護理共識」,今日在立院三讀通過的版本,是經過本會與邱慧洳委員、羅廷瑋委員、廖偉翔委員及多位委員多次深入溝通、凝聚基層共識後的成果,直接保障,不玩文字遊戲:我們跳過可能被資方操控的委員會,直接要求法制化保障。
台灣護師醫療產業工會也表示,伴隨著三讀通過的敲槌聲,我們終於迎來了護理職場環境的重大變革——「三班護病比正式入法」!這不僅僅是一個數據的改變,更是對全國護理師專業價值的肯定,以及對我們身心健康與病人安全最實質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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