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事會議修法後案件下降 教育部:強化教師職安與法律支持

教育部主秘林伯樵指出,修法重點包括增設受理會議、取消匿名檢舉、禁止同一或類似事件重複檢舉,並要求主管機關在轉交學校前先進行必要查明。 (圖/記者黃仁杰攝影)
 
 
針對校事會議引發教師團體關注,教育部今(29)日回應表示,校事會議並非獨立法制,而是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中的處理程序,原始目的在於處理真正涉及不適任教師、可能影響學生受教權的案件,並非讓一般親師生衝突都直接進入調查。

教育部主秘林伯樵說明,今(2026)年 1 月 12 日修法後,校事會議制度已加入受理把關與案件分流機制。修法後至 5 月底,相關案件數從去年同期約 448 案降至 202 案;過去約 82% 案件會進入調查程序,修法後真正進入校事會議調查者約 22%,另有 33% 不受理、45% 轉入教師成績考核程序處理。

林伯樵指出,修法重點包括增設受理會議、取消匿名檢舉、禁止同一或類似事件重複檢舉,並要求主管機關在轉交學校前先進行必要查明。若案件未涉及教師身分改變,例如解聘、停聘或不續聘,原則上應回到教師成績考核辦法或校內行政溝通機制處理,不應全數送入校事會議。

林伯樵強調,教育部並不會把案件下降視為政策成就,因為校園仍需要更多互相理解與溝通。教育部接下來將朝四個方向精進,包括研擬教師職業安全指引、維護教師合理管教權、增加法律諮詢資源,以及強化家庭教育與親師溝通。

其中,在教師管教權部分,教育部將檢討現行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林伯樵表示,該辦法本來就有教師法授權,並非因由學校訂定就沒有法律效力,未來重點不是單純提高法律位階,而是讓輔導管教辦法與解聘辦法更清楚銜接,使校事會議在判斷教師是否屬於合理合法管教時,有更明確標準。

此外,教育部表示,將與地方政府討論如何提供教師與學校法律協助、心理諮商與心理支持。不過林伯樵也強調,支持教師並不代表只要教師被檢舉就無限制提供協助,若教師在教學過程中確實對學生造成不當影響,仍應依相關辦法接受調查與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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