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霸凌新制上路!勞動部修訂指引:明確分流處理、強化外部暴力防護

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 預防指引(第五版)修正重點。(圖/勞動部提供)

配合《職業安全衛生法》職場霸凌防治專章自7月1日正式施行,勞動部14日公告修正第五版《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明確劃分職場霸凌與其他職場不法侵害案件的適用範圍,並強化預防、申訴、調查及保護機制,協助企業建立更完整的管理制度,打造健康、友善且互相尊重的工作環境。

勞動部表示,《職安法》修法後已建立職場霸凌防治專章及申訴處理機制,因此涉及職場霸凌案件,應優先依相關規定辦理;至於勞工因執行職務遭受暴力、威脅、騷擾或其他不法侵害,包括來自顧客、民眾或第三人的辱罵、威脅或暴力等情形,仍適用《職安法》第6條第2項第3款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相關規定。

勞動部指出,此次修正重點在於建立更清楚的案件分流及管理制度,讓不同類型案件均有明確法規依循,避免適用混淆或重複處理。

新版指引共有五大修正重點。首先,建立案件分流機制,明定性騷擾、跟蹤騷擾、就業歧視及職場霸凌等案件,應優先依各專法辦理;新版指引則聚焦於上述案件以外的職場不法侵害預防、通報、調查及改善措施。

其次,強化企業高階主管責任,要求經營階層公開宣示預防職場不法侵害政策,建立公平合理的申訴及處理機制,並督導各級主管落實管理責任,形塑組織預防文化。

第三,因應第一線服務人員經常面臨外部暴力風險,新版指引要求企業加強辨識及評估外部危害,建立應變程序。若勞工遭遇顧客、民眾或其他第三人惡意客訴、辱罵、威脅或暴力,雇主應優先保障勞工安全,並依個案需要提供法律協助、醫療服務或心理諮商等支持措施。

第四,要求事業單位設置並公開多元申訴管道,建議整合職場霸凌及職場性騷擾等申訴窗口,指定專責人員受理案件,並建立完整的事件通報、調查及處理流程。

第五,兼顧職場安全與勞工隱私,新版指引提醒企業設置監視設備時,應符合安全管理需求,同時避免過度監控,不得在廁所、更衣室等涉及高度隱私的空間裝設監視設備。

勞動部強調,新版指引並非增加企業新的管理負擔,而是配合《職安法》新制整合既有制度,提供更明確的管理流程。透過職場霸凌與其他職場不法侵害案件分流,以及強化組織管理與勞工支持措施,協助雇主有所依循,也讓勞工在遭遇職場暴力或不法侵害時能獲得更完善的保障,進一步守護職場安全與身心健康。
職場霸凌新制勞動部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