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經濟部建強迫勞動貨品輸入審定機制 接軌國際維護勞動人權

勞動部攜手經濟部建立限制強迫勞動貨品輸入審定機制,與合作國家共同阻絕強迫勞動貨品流通,接軌國際標準。(圖/勞動部提供)

為強化勞動人權保障並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經濟部與勞動部今(30)日同步發布《強迫勞動貨品限制輸入作業要點》及《限制強迫勞動貨品輸入審定會設置要點》,正式建立限制強迫勞動貨品輸入審定機制,未來將與美國等合作國家同步,限制強迫勞動生產貨品輸入我國,防杜低價、不公平競爭商品流入市場。

勞動部表示,因為臺灣已在與美國的協議承諾執行強迫勞動貨品進口禁令,所以,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7月23日公布將美國60個貿易夥伴依其強迫勞動政策執行情形分為四種稅率組別,我國與歐盟同列本次調查相對優惠稅率,稅率為10%且不疊加最惠國待遇(MFN)稅率。

勞動部於接獲經濟部函送合作國家認定之強迫勞動貨品資訊後,與經濟部共同召開「限制強迫勞動貨品輸入審定會」,審定強迫勞動實體及貨品範圍。勞動部說明,審定會由經濟部及勞動部共同召集,並由相關機關共同參與,負責限制輸入案件審查、審定程序處理及跨部會協調。經審定確認者,將由《貿易法》及《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所定主管機關公告限制輸入,財政部關務署於邊境執行查驗,防止強迫勞動貨品流入我國;審定期間亦將採暫行限制輸入措施。

勞動部補充,近年美國、歐盟等主要經濟體均已建立強迫勞動貨品禁止輸入制度,我國建立審定機制,將有助與國際接軌,共同維護全球供應鏈人權,也能提升我國產業的國際競爭力。

勞動部最後強調,勞動人權接軌國際,已經是產業打國際賽的必要配備。除建立限制強迫勞動貨品輸入審定機制,未來將持續監督企業遵循「企業防制強迫勞動參考指引」,協助國內產業降低強迫勞動與經營風險。相關資訊皆可至勞動部官網「強迫勞動防制專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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