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企業/企管專家吳桂龍:目標明確、賞罰分明 共赴使命的成就感

許多企業主管不免納悶,幸福企業的「幸福」二字,究竟該如何定義?知名企管專家吳桂龍指出,幸福不必然是有形的福利或報酬,更像是一種心裡狀態的形容,而且幸福往往是經過「比較」而得來,關鍵是企業要能貫徹「組織目標明確」、「賞罰分明」、「充份溝通」等原則,組織才能有機會帶給成員幸福。

經常為政府單位聘為企管顧問、現職仲悅企管顧問公司總經理吳桂龍1月29日接受1111人力銀行網路直播節目《幸福企業特搜》訪問,由中華人事主管協會理事長林由敏擔綱主持人。吳桂龍指出,幸福的「比較」有兩種常見的方式,一種是時間序,如俗話說的「苦盡甘來」,前面嘗到辛苦,後面獲得成果時就會產生幸福感。

「另一種就是與其他人比較,有些人看到別人領高薪、領獎金,覺得別人很幸福」,但吳桂龍強調,幸福不應只有狹隘的比較高薪資高福利,這太過偏頗,也無法一體適用在台灣各大小企業。吳桂龍進一步為「幸福」下了操作型定義:「團隊成員為共同目標打拚,成員價值觀想法相近,並獲得財務或非報酬性的回饋為幸福」。

至於落實在企業管理該怎麼做?吳桂龍表示,過去管理學界流傳「大企業靠文化,中企業靠管理,小企業靠老闆」,要達成幸福企業的目標,這三者必須一起來做,要先將共同願景、價值觀一步步形塑出來,然後在管理層面建立具體的薪資、分紅、績效獎金、年終獎金等制度,並且要有適度的「績效面談」,以達成管理階層與成員間的充份溝通。

吳桂龍說,許多人有奇怪的想法,認為績效管理就是框架,不幸福,鬆散無管理的自由自在才是。他強調「不獎不懲、專案不成」,真的沒有任何要求,員工恐怕還要擔心公司能不能繼續維運下去。相反地,也有企業是績效不彰,但領導者願意自掏腰包發獎金,激勵員工士氣,隨後反敗為勝獲得佳績。

至於「適度的考評」,吳桂龍指出,不同的企業有不同的考評成本,資源足夠的大公司應有較高頻率的考評,小企業依能力所及,最好能做到每月、每季考評,讓員工知道企業如何看待他的績效,也讓員工有機會與公司正式溝通,明白為什麼獎金有高有低,「但絕不應一年只有一次考評,有些人努力了一整年,就在考評前不小心頂撞老闆」,整年心血泡湯,連公平都談不上,遑論幸福。

吳桂龍以時下年輕人喜愛的手遊做比喻,手遊具有以下四種特性:一、設計情境議題。讓人感到有趣、冒險;二、晉升機制,衝刺分數會有禮物、會更強大戰力或武器,很有成就感;三、即時回饋,做得好不好馬上了解,四、團隊打仗,集體承諾,會有團體制約與綁定。

吳桂龍表示,手遊類比企業,要有績效,要有一群共同願景的成員一起努力,「跟一群共同熱情、使命的人工作很有樂趣,那就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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