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嬰中心主任
1.規劃中心的行政組織及托育人員的工作分配、人事規則,並徵選、聘任人員,以及負責人事的溝通與協調管理 2.擬訂並執行中心營運方針與發展計畫 3.代表中心與各團體接洽聯繫、接待來賓、家長及訪客 4.教學活動的整體計劃與管理,並監督嬰幼兒學籍、健康、安全 5.召開或監督中心各項研習、活動與會議,以及處理家長對中心的抱怨與投訴問題 6.中心財務設備購買與維護督導。學前教育學類CPR証照,BLS(基本救命術證照),蒙特梭利證照,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主管人員
松山區家園主任
1. 處理委辦單位(社會局、台北市教保人協會)相關之表件 2. 家園空間與服務內容規劃 3. 內、外行政相關業務 4. 親師溝通及親職教育諮詢 5. 統籌規劃與執行家園內、外事務 6. 社區活動規劃與監督 7. 財產教具設備採購與管理 8. 帳務管理及財產工作 9. 工作人員遴聘與督導管理 10. 協會事務協助與工作呈報 11. 其他協會交辦事項學前教育學類,綜合教育學類
教保服務人員
1.設計及安排說話、唱遊、舞蹈、繪畫及手工等學習活動,以促進幼童身心的成長 2.教導幼童良好的基本生活習慣,並保護其安全 3.鼓舞幼童自我表現及參與團體生活,以促進其社會行為之正常發展學前教育學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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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嬰中心主任(主管人員)
1.負責托嬰中心的經營與管理 2.擬定托嬰中心工作 3.執行計畫與評估中心課程 4.建立托嬰文書備查檔案 5.督導托育人員教學工作內容 6.規劃與管理托嬰中心之室內嬰護安全範疇 7.能與家長溝通嬰幼兒學習狀況及建構家長良好互動之關係 8.統籌相關評鑑內容 9.照顧0-3歲寶貝 10.教導和訓練新進教師 11.教學活動的整體計劃與管理,並監督嬰幼兒學籍、健康、安全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主管人員,保母人員單一級技術士,CPR証照,BLS(基本救命術證照)
托嬰中心主任(龍山家園)
1.規劃托嬰中心的行政組織及教職員的工作分配、人事規則 2.徵選、聘任教職員,以及人事的溝通與協調 3.輔導各項活動 4.代表托嬰中心與各團體接洽聯繫、接待來賓、家長及訪客 5.監督幼兒學籍、健康、安全管理 6.處理緊急事件學前教育學類,綜合教育學類保母人員單一級技術士,防火管理人員輕型機車輕型機車
園長/主任
擬訂並執行園務方針與園務發展計畫 規劃園所的行政組織及教職員的工作分配、人事規則 監督各項會議的召開 徵選、聘任教職員,以及人事的溝通與協調 園區公安、消安、建安等呈報業務 監督幼兒學籍、健康、安全管理 處理家長對園所的抱怨問題 處理緊急事件 代表園區接待來賓、家長及訪客學前教育學類
親子館館長
1.親子管業務及人員督管 2.規劃與執行館務營運方針與目標 3.年度工作期程掌控 4.規劃工作人員在職訓練 5.各項經費執行及核銷 6.社會局端連繫窗口社會工作學類,兒童保育學類,學前教育學類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主管人員
托嬰中心主任
1.具托嬰中心主任人員資格 2.支援與輔導保母人員日常作業 3.協助評鑑、訪視等行政作業 4.經營親師關係 5.能與家長溝通嬰幼兒學習狀況,保持良好互動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主管人員
幼兒園 -園長/主管**/月薪40K-55K以上
1.擬訂並執行園務方針與園務發展計畫 2.監督各項會議的召開 3.規劃園所的行政組織及教職員的工作分配、人事規則 4.徵選、聘任教職員,以及人事的溝通與協調 5.擬訂招生、註冊、收費的辦法 6.園區公安、消安、建安等呈報業務 7.輔導各項活動 8.代表園區與各團體接洽聯繫、接待來賓、家長及訪客 9.監督幼兒學籍、健康、安全管理 10.處理家長對園所的抱怨問題 11.處理緊急事件 12.教學活動的整體計劃與管理,並監督嬰幼兒學籍、健康、安全 13.中心財務設備購買與維護督導。學前教育學類,兒童保育學類
保母〈具保母證照〉
1.負責協助幼兒養成良好衛生及習慣 2.負責保護幼兒課程與活動時的安全 3.教導幼兒認識大自然與社會環境 4.與家長溝通、討論幼兒的行為表現及學習狀況保母人員單一級技術士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經營管理臺北市大安社區公共托育家園主任(須兼任托育人員)
統籌規劃與執行家園所有相關事宜。 (含托育人員工作職掌)兒童保育學類,學前教育學類
托嬰中心主任
1.擬定並執行各項工作計畫。 2.財務管理,設備購買與維護督導。 3.親師生安全與基本資料管理。 4.對上級主管單位負責,對人員盡心指導。 5.維護家園親師生名譽與健康安全。 6.工作人員之工作分配、協調與督導,適時完成工作職務安排。。 7.具備友善、協同人員共同互動的態度,協調同仁間和諧,建立良好工作氣氛。 8.視現場工作情況積極解決問題與改善自我能力。 9.嬰幼兒健康安全的督導與管理。 10.能規劃情境布置,托育活動的整體管理與督導。 11.注重個人及家園環境清潔衛生。 12.提供專業托育知能與親職教養觀念,策劃與督導親師連絡方針。 13.與家長建立共教養模式,建立家長與托育人員、家園間的良好溝通橋樑。 14. 其他交辦事項。學前教育學類,特殊教育學類,綜合教育學類戊類所長,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主管人員,保母人員單一級技術士輕型機車輕型機車
托嬰中心主任_知名托嬰中心 (3005789)
職責要求 1.家長參觀介紹,紛絲專頁更新維護。 2.參觀後續追蹤與連結 3.嬰幼兒生班人員狀況安排與掌握 4.新生入托時間安排協調。 5.6個月以上新生入學陪讀三天。 6.新生入學前後一周與家長聯繫,應對狀況。 7.申請托育補助 8.每年托育補重新送審 9.新進或退出學生上系統登入紀錄,加退學生保險 10.臨托是否收托之決定與安排 11.維持收托人數20人及符合規定的師生比。 任職資格 1.具有台北市社會局托嬰中心主管人員資格。 2.曾任托嬰中心主任三年以上。 3.有參與托嬰中心評鑑經驗。 4.有英語溝通能力,能基本溝通。 5.有蒙特梭利教師證 (加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