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這份工作因為薪水高才報到的
但是去了後發現問題很大
我只是主管騙公司要了一個人力來幫他處理雜事
但是用工程師的職位
本來預計要離職
但高層說跟主管說別讓工程師打雜
因此有機會碰到案子
想說再看看狀況
但是主管開始限制我
要我經過他認可才能寫程式和讀專案文件
還說要做他認為對的事比較重要
好不容易寫出個雛形
開會也是看都不看立刻就說我的程式是失敗品
整個心灰意冷
這才發現一晃就試用期快滿了
不知道要不要把這段工作經驗寫進去
如果沒把這段工作經驗寫進去
怕找到新工作就過試用期了
但試用期寫在上面也想不太到面試要怎麼講
是該寫還是不寫比較好?
真的不適合,別勉強相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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