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是工具設備室管理人員職缺,行政助理類,學經歷不拘,會有搬器材的需求,但是2個人應該搬得動,不會太重的,要會操作電腦文書工作,還承諾每一人一個座位,一台最新的筆電.2週後HR電話通知薪水,發了一封報到通知.OFFER要完成報到才會有,就口頭問你薪水XXXXX你OK嗎?還說你自己沒有寫希望待遇的.問了車號,但是報到當天還是沒有登記,又問了一次.
第1天:新安路報到.完成報到手續,拿到OFFER,發了一套靜電服/帽/鞋,職稱為技術員,缺乏誠信.說會有每天25元的餐費補助,第1天沒有,中午吃自己.
下午視訊上了安全衛生教育影片,完成考卷,再帶至部門,給了一張竹北AI廠的地圖,並承諾,明天會有接應去打卡,及會有有名字的置物櫃放東西,然後坐到下班.
第2天到竹北AI園區報到,裡面根本是工地,電梯權限還是沒有開通,要和施工工人/機具...一起搭貨梯至4F刷卡.沒有置物櫃可以放東西,比移工還不如.
被帶至像工地倉庫的地方,沒有地方可以坐,只發了一張塑膠椅,個人物品放在一個大紙箱裡,就被叫去搬化學有機溶劑桶,且在沒有任何防護之下,通過吊掛,電焊,油漆,和施工工人一起共用貨梯.在沒有任何安全訓練之下,就叫我們5個女生操作電動拖板車,搬運大型機台,而且沒有配發任何手套,安全帽安全鞋.與工作內容不符,也違法了.中午訂便當也沒有人問我們要不要一起訂,一樣沒有餐費補助,還是自己訂外面便當,一樣吃自己.B1只有小7.
第3天:新人訓練課程,一樣沒有電腦,要用自己的手機操作,我和另一個人的手機無法操作,原因是員工資料還沒建檔,無法進行測試,於是就叫我們2個女生去搬貨,一人操作一台電動拖板車,我由於不熟,還導致腳,膝,腹部挫傷.
於是我再也忍不住了,提出離職,單位主管說為何不做了,我客氣的說我個人不適合,還要搬機台,太誇張,主管說他手下都是女生,別人都能搬就你不能搬,我是第一個跟他說這個工作不適合女生做的人.HR說緯創規定薪水只能算到前一日,今天沒有薪水,但勞保費要扣到今天,我說我早上有搬貨而且還受傷,今天沒有薪水,也太不合理,HR問我要不要給廠護包紮,我說挫傷黑青,不用包紮,結果廠護也沒來關心我一下提報公傷,HR叫我要上到下午5點,做滿8小時才有薪水.如果不滿的時數要請假,但是今天還是沒有薪水,明顯違法反勞基法.最重要的是剝奪我51國定假日薪水的權益.
所以我要檢舉這家公司工作內容與實際不符,違反勞動相關法令,工作環境危險.別去這家面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