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缺描述
居家督導 工作內容 1.負責居家服務個案派案、執行與服務品質監控。 2.定期進行個案家庭訪視、需求評估及照護計畫擬定。 3.做好居服員人力調度、督導與工作績效考核。 4.個案服務記錄、照護計畫執行紀錄與分析。 5.居家服務作業流程建立、標準化及改善建議提出。 6.處理個案相關異動、家屬協調及申訴案件追蹤。 7.協助機構教育訓練規劃與執行。 8.協助行政核銷、評鑑資料整理與報表彙整。 9.配合主管交辦之其他事項。 職務需求條件 ✔ 具居家服務單位管理或督導經驗佳 ✔ 熟悉長照相關法規與實務流程 ✔ 具良好溝通協調與問題解決能力 ✔ 能獨立帶領團隊運作 ✔ 具汽機車駕照(需外出訪視) ✔ 居家服務督導員(居督)需具備社工、護理、老人 ✔照顧相關專科以上學歷,或高中職護理/照服相關科系畢業且具3年以上長照經驗,或任職照顧服務員5年以上 ✔所有申請者皆需完成居家服務督導員職前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明書。 一、 基本學歷與資歷要求 (具下列之一): 社會工作師: 領有社工師證照。 專科以上相關科系: 社會工作、醫學、護理、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營養、藥學、公共衛生、老人照顧或長期照顧 相關科、系、所、學位學程畢業。 專科以上非相關科系: 具社工師應考資格,且有1年以上長照經驗。 高中職相關科系: 護理、老人照顧或長照相關科、組畢業,且有3年以上長照經驗。 資深照服員: 曾專職或專任照顧服務員滿5年以上。 二、 必備訓練: 領有「居家服務督導員職前訓練」結業證明書。 三、 相關認證: 需完成長期照護專業人力共同課程 (Level 1)。 依據 衛生福利部規定,需接受20小時的訓練課程(含個案報告與考核)。 四、勞保、健保、團體保險 三節獎金 生日禮金 年終獎金 考核績效獎金 教育訓練與課程補助 依勞基法給予特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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