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缺描述
工地監工/主任 1. 指揮並監督工人,以控制工程的執行進度與施工品質。 2. 計劃、組織及指揮有關建造的活動與維護結構、設施與系統。 3. 與所有人、承包商及設計師共同商量,討論及解決如工作程序、抗議和建築問題等事務。 4. 審查與檢閱專案的規劃,以監控是否遵守建築、安全法規和其他章程。 5. 預先檢查分包廠商施工前之準備工作。 6. 確實填寫監工日報表,以留下詳實工程進行的記錄資料。 7. 進行進場材料品質之點收、存放、使用查驗及結算。 8. 依據施工狀況向分包廠商協商提出各項建議(如:施工方式之改進、施工程序之變更、施工機具之增減、施工人員數量及素質之改善、進場材料品質之改善、工地環境之清潔衛生、施工過程之安全措施等)。 9. 視狀況採取各項措施,以因應分包廠商之不良行為(不接受建議或不履行應辦事項),如:將不合格材料運離現場、撤換不合標準施工人員、重作施工不良之半成品、勒令暫時停工、更換施工廠商、中止分包合約等。 10. 代表設計公司向分包廠商解釋合約內圖樣及條文說明,共同取得合約共識。 11. 要求施工單位確實按圖施工以符合施工設計。 12. 進行各分包廠商完成工程之驗收與結算。 營造工程師 1. 負責接案工程發包及成本預算控制。 2. 負責分項工程現場指揮。 3. 負責分包商施工之監督與評估。 4. 依據施工圖進行工程檢討與審查。 5. 控管施工進度與品質。 6. 執行分項工程及安全衛生自主檢查。 7. 負責進場物料的驗收、檢驗與堆置管理。 8. 協調工程事務與勞務。 9. 製作、整理、保存施工紀錄與文件資料。
收合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