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缺描述
一、專業/主要工作内容: 1) 執行安置中心個案生活照顧。 2) 家園會議召開、危機處理。 二、行政類工作内容:活動企畫與執行暨核銷等工作 三、其他協助事項:一般行政庶務及團隊工作支援。 ※生活輔導員須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專科以上學校家政、護理、青少年兒童福利、社會工作、心理、輔導、教育、犯罪防治、社會福利、性 別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或取得其輔系證書者。 (2)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取得生活輔導人員專業訓練結業證書者。 (3)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擔任助理生活輔導人員三年以上者。 (4)普通考試、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各類公務人員考試社會行政職系及格,或具社會行政職系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任用資格者。
收合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