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缺描述
💰薪資待遇 約5萬元以上(依學歷、證照及年資核定) 🔹資格條件 (一)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符合下列任一資格條件: 1.具藥癮(毒品)個案直接服務經驗滿4年以上者,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2.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心理、諮商輔導、社會工作、護理、犯罪防治、公共衛生等相關學系學士以上學歷。 3.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 (二)具藥癮(毒品)個案直接服務經驗滿2年以上者,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上開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 2.領有護理師、心理師或社會工作師證書。 📌第二期計畫核定前已任職為藥癮(毒品)個案管理督導者,其科系不受上述限制。 📌歡迎身心障礙人員應徵。 🔹工作項目 1.執行強化社會安全網2.0「強化精神疾病、自殺防治、藥癮個案及加害人處遇服務」之個案管理督導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可至基隆市衛生局局網詳閱:https://reurl.cc/j61pl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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