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職
大學以上
月薪 34800 至 49300元
1.個案管理(含開案及固定家電訪、追蹤等並撰寫紀錄)
2.每月定期召開團體督導會議及不定期個別督導。
3.居家照顧服務員督導管理。
4.社區宣導活動。
5.每月統計報表分析。
6.方案核銷作業。
7.工作人員職前及在職訓練的辦理。
8.主管交辦之其他行政業務。
*工作服務區域:台北市。
*無經驗可,但需符合「居家服務督導員應具資格」(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或社會工作、護理、老人照顧等相關科系畢業、服務滿五年以上之專任照顧服務員等)。
*可供膳宿。
福利項目:
注意! 本區全部福利項目可能依不同職缺有所不同,實際職缺福利請依面試時與公司面談結果為準
法定項目:
福利制度:
更多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