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安全衛生法》職場霸凌防治新制將於7月1日正式施行。本次修法首度將「職場霸凌」明文納入《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2條之1規範,勞動部並發布《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及《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建立完整的預防、調查、申訴與處理機制。
職場霸凌 不再是弱者的專利
提到職場霸凌,許多人直覺認為受害者多半是新人、菜鳥或工作能力較弱的人。然而,實務上最容易成為霸凌目標的,往往是團隊中最認真、最負責的員工。
最常被霸凌的2類被害者。(圖/AI生成)
1. 責任感過強的人
這類員工做事積極認真,習慣主動承擔工作,不輕易拒絕額外任務。由於配合度高、責任感強,長期下來容易被視為理所當然的支援者。
主管或同事可能不斷將工作與責任轉嫁給他們,一旦出現問題,卻又成為最容易被追究責任、承受壓力的人。
2. 性格內向、不善表達的人
內向者通常傾向避免衝突,即使面對不合理要求,也可能選擇默默承受。他們較少主動表達不滿或為自己爭取權益,反而讓霸凌者有機可乘。
長期下來,不僅可能遭受言語壓迫,更可能成為團隊刻意冷落、排擠或孤立的對象。
顯性言語霸凌最常見
職場霸凌的形式相當多元,其中最常見且最容易辨識的,就是顯性的言語霸凌。
例如公開羞辱、惡意批評、人格貶抑、嘲笑或辱罵等行為,都可能對當事人的心理造成傷害。無論是單次激烈衝突,或長期反覆發生,都可能導致受害者產生焦慮、恐懼、自我懷疑,甚至影響工作表現與身心健康。
常見的言語霸凌行為
1直接開罵:辱罵與人身攻擊
2當眾羞辱:公開貶低與羞辱人格
3冷嘲熱諷:惡意嘲笑與專業否定
職場霸凌加害者不限於主管
許多人誤以為職場霸凌一定是主管欺壓部屬,職場霸凌的認定重點在於不當對待行為本身,而非加害人的職位高低,而是泛指其事業單位人員。
職場霸凌不限主管,包含三大類型。(圖/AI生成)
因此,加害者可能包括:
1上司或主管對部屬
2同事對同事
3部屬對主管(向上霸凌)
只要持續或反覆出現羞辱、排擠、貶抑、威脅或其他不當對待行為,都可能構成職場霸凌。
言語霸凌案例解析
示意圖。(圖/AI生成)
某公司例行會議中,主管因報告數據有誤,當眾對員工表示:
「你這種程度也能做分析?連小學生都不會犯這種錯,真的很丟臉。」
主管隨後持續在會議中批評該名員工能力不足,未給予改善機會,導致當事人在同事面前受到羞辱。
重點:
* 在公開場合以貶低、羞辱方式評論個人能力
*非針對工作改善,而是針對人格或能力否定
*造成當事人名譽受損與心理壓力
示意圖。(圖/AI生成)
員工因系統操作問題導致工作延誤,主管私下大聲斥責:
「你是腦袋有問題嗎?講了那麼多次還不會,你根本不適合這份工作!」
類似言語並非偶發,而是在日常工作中反覆出現。
重點:
*以侮辱性語言進行人身攻擊
*非單一情緒表達,而是反覆發生
*長期造成心理壓迫與工作壓力
示意圖。(圖/AI生成)
團隊會議中,一名同事提出工作建議,卻遭資深同仁當場嘲諷:
「這種想法真的很好笑,難怪你只能做這種低階工作。」
之後在工作群組中,該名資深員工仍持續以諷刺口吻評論其提案。
重點:
* 以嘲笑、諷刺方式否定他人提案或能力
*在公開或群體情境中持續貶低專業
*形成長期排擠與負面對待氛圍
建立友善職場 從拒絕霸凌開始
職場霸凌未必伴隨肢體衝突,也不一定來自主管。許多霸凌行為往往以言語羞辱、惡意嘲諷、刻意孤立或持續貶低的方式存在,長期侵蝕受害者的心理健康與工作信心。
面對職場霸凌,企業應建立預防機制與申訴管道,主管與同仁也應共同維護彼此尊重的工作環境。唯有及早發現、勇於通報、妥善處理,才能打造安全、健康且有尊嚴的職場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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