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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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ntub.edu.tw公司位置
產業類別
About公司簡介
為因應臺灣企業經營規模連鎖化及國際化,本校於民國八十七年成立附設專科進修學校企業管理科-流通管理組,主要規劃流通相關產業之管理理論與實務實習課程,以培育流通相關產業人力。並於民國八十八年成立商業文書科,102學年度起更名為「應用外語科」,主要教授應用外語之管理理論與實務及商業實務課程,培育外語與商業實務人才。目前設有「企業管理科」及「應用外語科」等2科。
Benefits公司福利
專屬福利
‧│
注意!本區全部福利項目可能依不同職缺有所不同,實際職缺福利請依面試時與公司面談結果為準
Resources其他資源
Jobs工作機會
共 8 個職缺
工作性質
職務類別
工作地區
每頁 10 筆
台北市中正區
月薪 35,614 元以上
大學、碩士
經驗不拘
05 / 11 | 1 ~ 5 人應徵
05 / 11
一、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責任感、樂於溝通、積極主動、耐心之人格特質,及溝通協調與互助合作精神。
(三)必要時能配合學校需求加班。
(四)具電腦WOED、EXCEL等文書編輯、公文撰寫及網路操作處理能力。
(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及原住民,優先進用。
(六)聘期係自115年8月1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本職缺係代理學務處生輔組組員留職停薪期間職務,職務代理期間自報到日起至本職缺人員銷假復職日前一日止,倘代理原因消失,受僱人員應無條件解僱)。
二、工作項目:
(一)辦理學務處生輔組相關學生事務工作(含五專前三年免學費、學生交通安全規劃與執行、團體保險理賠及合約簽訂、缺曠獎懲、校歌比賽等業務)。
(二)辦理學務處生輔組綜合業務彙整、公文登記桌管理,經費預算編列控管。
(三)其它臨時交辦業務。
三、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請於115年5月25日前,將下列資料逕寄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321號學生事務處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學務處生輔組職務代理人,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1、履歷表(請下載範本依格式填寫;網址:https://reurl.cc/NNQdmq,貼相片,填表人欄位簽名,雙面列印;請留可供聯絡電話,如資料不全致無法連絡請自行負責)。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經歷證明影本(如服務證明)。
4、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告知暨同意書(面試時繳交正本)等。
(二)聯絡電話:學生事務處 范小姐(02)2322-6074
(三)甄選方式:
1、經初審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複審(面試及測驗),不符資格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2、複試包括面試(佔70﹪)及測驗(佔30﹪,含公文寫作及電腦文書處理等)。
3、本案視甄審成績得酌列候補名額若干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甄選結果將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4、新進人員應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成績及格正式僱用。
(四)備註:
1、依教育部「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規定,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學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條第1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1年至4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第2款之情事。(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第3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1年至4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2、如經錄取須切結確實無教育部「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各款之情事。
3、錄取人員應同意於在職期間內提供學校及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並同意法務部、警政機關及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提供相關資訊。
05 / 11 | 1 ~ 5 人應徵
台北市中正區
月薪 35,609 元
大學
經驗不拘
05 / 11 | 1 ~ 5 人應徵
05 / 11
我們是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教務處進修組,致力於提供完善的專業教育與學術支持,服務對象涵蓋進修部老師、學生及校友。
一、資格條件:
(一)具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不限科系背景。
(二)熟練使用Microsoft Office套裝軟體,包括Excel、Word及PowerPoint等。
(三)具備學校行政經驗者佳。
(四)積極主動、服務熱忱,具備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及適應能力,能配合進修組排班工作。
(五)代理原因消失,聘僱關係即終止,受僱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濟。
二、工作內容:
1. 負責財務金融系碩士在職專班及資研所碩士在職專班的選課作業、學籍稽核、成績統計及相關證明文件製作。
2. 負責財務金融系(進二技、進四技)學制學生的選課管理、學籍處理、成績確認,以及官方申請文件的作成。
3. 管理校務學習生(含服務學習生),進行工作分配及工作進度監控。
4. 執行其他由主管交辦的臨時性事務。
三、工作地點及時間:
工作地點位於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321號,交通便利,鄰近捷運善導寺站。
(1)學期期間排班制:週一至週五13:00至21:30,週六08:00至17:00(一周五天工作制)週六輪班則次週週一輪休。
(2)寒暑假工作時間依校方規定調整。
四、應徵方式及其他資訊:
(1) 報名方式:請於115年5月13日前,將應徵資料簡歷表(包含自傳、照片、學經歷證件、專長證明等)寄至教務處進修組張小姐信箱cindy61773@ntub.edu.tw,信件標題請註明〈應徵教務處進修組職務代理人〉,並附聯絡方式(手機及市話)。經審查符合資格擇優通知面試及試測驗。學歷證件及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告知暨同意書(面試時繳交正本查驗)。
(2) 資格審查合格者將採取面試(佔70%)與測驗(佔30%)進行徵選,測驗內容包含公文寫作及電腦文書處理。遴選結果將另行通知或公布於教務處進修組網站。
加入我們,成為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教務團隊的一部分,您將有機會與專業團隊合作,共同開創更多更高效的學校行政流程。期待您的加入,立即投遞履歷,讓我們攜手成長!
05 / 11 | 1 ~ 5 人應徵
台北市中正區
月薪 35,609 元
大學
經驗不拘
05 / 11 | 1 ~ 5 人應徵
台北市中正區
待遇面議
博士
經驗不拘
05 / 11 | 1 ~ 5 人應徵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國際商務系
誠徵專任教師
• 職級:助理教授(含)以上
• 領域:國際企業經營、國際經濟貿易、國際財務金融、國際行銷管理領域為主之專任教師(2名)
• 申請資格:
1. 應徵時已取得國內外大學商學、管理或經貿博士學位,主修國際企業經營、國際經濟貿易、國際財務金融、國際行銷管理領域。
2. 具備全英語教授專業課程能力。
3. 具備助理教授證尤佳。
4. 具研究能力並發表於國內外重要期刊(SCI或SSCI,需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5. 具備申請科技部計畫或產學合作計畫的經驗或潛力。
6. 需指導學生參與全國性或國際性競賽。
7. 可任教國際企業經營、國際經濟貿易、國際財務金融、國際行銷管理領域等相關課程。
8. 依教育部104年1月14日公佈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5條規定:「技職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但本法施行(104年1月14日)前已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不在此限。」應聘者需符合此項規定。
9. 於今年始取得博士學位,尚無大學任教經驗者,以博士論文及著作發表,和足以證明其研究與教學潛力之相關資料作為主要的遴聘考量。
• 工作項目:
本校國際商務系教學、研究及系務行政服務工作。
• 起聘日期:確切日期以完成校內相關會議流程及實際進用情形起聘。
• 申請資料:
1. 基本資料表(請至人事室網站(https://po.ntub.edu.tw/p/405-1013-36814,c1138.php?Lang=zh-tw)下載「新聘專任教師應徵基本資料表」,繕打列印後連同以下資料一併繳交。)。
2. 履歷表:包括自傳、照片、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通訊地址、連絡電話、電子信箱、傳真號碼、現職、重要學經歷、專長領域、教學研究方向(含計畫)、產學及研究著作目錄等。除檢附紙本外並同時至報名網頁填具申請資料。
報名網頁:https://forms.gle/9TyDyXT8Eb2D4ttk6
3. 身份證影本、教師證書影本、大學、碩士和博士歷年成績單(需已驗證)和學歷證件影本(如為國外學歷,須經駐外單位完成驗證),並依規定繳交實務經歷證明文件影本(一年以上,且註明起迄日期)。
4. 著作一式1份,包含最近五年內已發表或出版之相關著作(請加註作者序和期刊等級,例如:SSCI、SCI等),以及博士論文。
5. 具英文授課能力,請提供相關佐證資料或說明。
6. 擬開相關專業科目課程至少兩門之教學大綱。
7. 推薦信兩封。
8. 其它有利審查文件。
• 申請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15年09月11日(郵戳為憑)送達國際商務系。
• 郵寄地址:臺北市100中正區濟南路一段321號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國際商務系收(信封請務必註明【應徵國際商務系專任教師】及白天連絡電話)。
• 洽詢人:莊助教,電話(02)2322-6391,電子信箱:777working@ntub.edu.tw。
• 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及試教,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相關事宜悉依本校「教師聘任辦法」和本校相關規定辦理之。
05 / 11 | 1 ~ 5 人應徵
台北市中正區
待遇面議
學歷不拘
經驗不拘
05 / 11 | 1 ~ 5 人應徵
一、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責任感、樂於溝通、積極主動、耐心之人格特質,及溝通協調與互助合作精神。
(三)必要時能配合學校需求加班。
(四)具電腦WOED、EXCEL等文書編輯、公文撰寫及網路操作處理能力。
(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及原住民,優先進用。
(六)聘期係自115年6月4日起至116年2月28日止(本職缺係代理學務處進修部組員產假及育嬰假期間職務,職務代理期間自報到日起至本職缺人員銷假復職日前一日止,倘代理原因消失,受僱人員應無條件解僱)。
二、工作項目:
(一)辦理學務處進修部相關學生事務工作(含學雜費減免、弱勢學生助學金、團體保險、缺曠獎懲、新生入學始業式等業務)。
(二)辦理學務處進修學制相關學務宣導與推行工作。。
(三)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三、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請於115年4月15日前,將下列資料逕寄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321號學生事務處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學務處進修部職務代理人,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1、履歷表(請下載範本依格式填寫;網址:https://reurl.cc/NNQdmq,貼相片,填表人欄位簽名,雙面列印;請留可供聯絡電話,如資料不全致無法連絡請自行負責)。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經歷證明影本(如服務證明)。
4、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告知暨同意書(面試時繳交正本)等。
(二)聯絡電話:學生事務處 范小姐(02)2322-6074
(三)甄選方式:
1、經初審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複審(面試及測驗),不符資格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2、複試包括面試(佔70﹪)及測驗(佔30﹪,含公文寫作及電腦文書處理等)。
3、本案視甄審成績得酌列候補名額若干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
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甄選結果將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4、新進人員應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成績及格正式僱用。
(四)備註:
1、依教育部「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規定,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學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條第1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1年至4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第2款之情事。(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第3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1年至4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2、如經錄取須切結確實無教育部「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各款之情事。
3、錄取人員應同意於在職期間內提供學校及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並同意法務部、警政機關及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提供相關資訊。
05 / 09 | 1 ~ 5 人應徵
台北市中正區
月薪 35,609 元
大學
經驗不拘
05 / 09 | 1 ~ 5 人應徵
05 / 09
一、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不限科系。
(二)熟諳Microsoft Office電腦軟體。
(三)熟悉學校行政為佳(身心障礙人員符合資格條件者優先考量進用)。
(四)積極主動、服務熱心、具有溝通協調能力並能配合進修組上班時間及週六排班者。
二、工作項目:
(一)財務金融系碩士在職專班、資研所碩士在職專班之選課、學籍、成績、表件證明製作等業務。
(二)財務金融系(進二技、進四技)之選課、學籍、成績、表件證明製作等業務。
(三)辦理教育部等資料庫有關進修部註冊學籍暨課程資料之填報與維護。
(四)辦理進修學制網頁維護及資訊更新事項(含進修學制註冊須知及新生手冊)。
(五)辦理進修學制業務費預算編列(含資本門)及執行小額採購業務。
(六)校務學習生(含服務學習)管理與工作分配。
(七)進修學制財產管理業務。
(八)其他交辦事項。
二、聯絡方式: (須檢具文件、聯絡人、聯絡電話等資料說明。)
(一) 報名方式:請於115年4月30日前,將下列資料寄到cindy61773@ntub.edu.tw請提供手機聯絡電話(如資料不全致無法聯絡請自行負責)。
(二) 意者請檢附履歷表學歷證件掃描檔(面試時繳交正本)及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告知暨同意書(面試時繳交正本)等:包含自傳、照片、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通訊地址、聯絡電話、電子信箱、學經歷、專長等。
(三)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及測驗,若資料不符資格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
(四) 徵選方式:以面試(佔70%)及測驗(佔30%,含公文寫作及電腦文書處理等)。
(五) 如有工作項目、業務性質等相關疑問,請於週一至週五14:00-21:00洽02-23226238張小姐。
(六) 本案視甄選成績得增列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為2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甄選結果將另行公布於教務處網頁「最新消息」或以電話通知。
(七) 本職務代理人係代理本處進修組「助理員」職務,本職缺係屬職務代理人性質,僱用期間自實際代理之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倘代理原因消失,聘僱關係即終止,受僱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濟。
(八) 薪資依本校「校務基金契僱人員報酬標準薪級表」辦理,本職缺以學士學歷敍薪,月薪35,609元。
(九) 備註(必列項目):1、依教育部「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規定,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學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條第1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1年至4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第2款之情事。(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第3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1年至4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2、如經錄取須切結確實無教育部「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各款之情事。3、錄取人員應同意於在職期間內提供學校及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並同意法務部、警政機關及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提供相關資訊。
05 / 09 | 1 ~ 5 人應徵
台北市中正區
月薪 35,609 元
學歷不拘
經驗不拘
05 / 09 | 1 ~ 5 人應徵
05 / 12
徵才機關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職稱 :教育部專案資源教室輔導人員
名額 :正取1名、備取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有效期間 :即日起-115/2/28
資格條件
(一)薪資待遇:薪資待遇依「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招收及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要點」及本校輔導人員進用實施要點規定,未具特殊教育專業資格認定起薪為280薪點($40,432);通過認定者以大學學歷312 薪點($45,053)起支。
(二)進用資格:
1.教育部立案或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特殊教育、心理、諮商輔導、教育、輔助科技、復健諮商、社會工作等相關科系畢業。
2.具有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輔導實務與行政工作經驗者;且對輔導工作及學生事務有熱忱、認真負責、主動積極者尤佳。
3.具身心障礙手冊者佳。
(三)聘期:
1.本職缺係依「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招收及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要點」辦理,一年一聘,經考核通過得以續聘。
2.如教育部停止補助本項計畫補助時,即終止約用關係。
工作項目
1. 特殊教育學生輔導與相關行政工作。
2. 規劃特殊教育輔導方案與活動推廣。
3. 負責特殊教育學生個別化支持計畫及轉銜計劃之訂定與執行。
4. 特殊教育學生鑑定提報、經費核銷等。
5. 其他臨時交辦及協助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縣平鎮市福龍路一段100號。
聯絡方式
(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身分證影本、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個人履歷自傳(個人自傳、專長及興趣、工作經驗、相關專業證照影本)於115年2月28日前以掛號逕寄臺北市100中正區濟南路1段321號心理諮商組收(一律通信報名,以郵戳為憑) ,信封請註明<應徵心理諮商組資源教室輔導人員>及聯絡電話。
(二)其他:
1、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並填妥收件人資料,俾利郵寄)。
2、如有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3226096侯小姐。
05 / 12 | 1 ~ 5 人應徵
桃園市平鎮區
月薪 40,432 至 45,053 元
學歷不拘
經驗不拘
05 / 12 | 1 ~ 5 人應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