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本額 10萬
- 統一編號 03763608
- 員工人數 10人
- 電話
- 傳真
- 公司網址 http://www.ntub.edu.tw
- 公司位置
- 產業類別 大專校院教育事業
About公司簡介
為因應臺灣企業經營規模連鎖化及國際化,本校於民國八十七年成立附設專科進修學校企業管理科-流通管理組,主要規劃流通相關產業之管理理論與實務實習課程,以培育流通相關產業人力。並於民國八十八年成立商業文書科,102學年度起更名為「應用外語科」,主要教授應用外語之管理理論與實務及商業實務課程,培育外語與商業實務人才。目前設有「企業管理科」及「應用外語科」等2科。
About公司簡介
為因應臺灣企業經營規模連鎖化及國際化,本校於民國八十七年成立附設專科進修學校企業管理科-流通管理組,主要規劃流通相關產業之管理理論與實務實習課程,以培育流通相關產業人力。並於民國八十八年成立商業文書科,102學年度起更名為「應用外語科」,主要教授應用外語之管理理論與實務及商業實務課程,培育外語與商業實務人才。目前設有「企業管理科」及「應用外語科」等2科。
Benefits公司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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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本區全部福利項目可能依不同職缺有所不同,實際職缺福利請依面試時與公司面談結果為準
Resources其他資源
Jobs工作機會 ( 共 3 個職缺 )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約用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台北市中正區
月薪 34,560 至 40,800元
一、教職員工生傷病照護、緊急救護與健康諮詢。 二、新生健康檢查、體檢後缺點矯治及追蹤輔導等。 三、健康促進計畫活動、疫苗接種作業及傳染病防治與追蹤等。 四、設備財產、物品、醫材管理。 五、工作月報表製作。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國際商務系(所)誠徵國際企業經營、國際經濟貿易、國際行銷管理領域為主之專任教師(1-3名)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台北市中正區
面議(經常性薪資達 4 萬元或以上)
• 職級:助理教授(含)以上 • 領域:國際企業經營、國際經濟貿易、國際行銷管理領域為主之專任教師(1-3名) • 申請資格: 1. 應徵時已取得國內外大學商學或管理博士學位,主修行銷相關領域。 2. 具備全英語教授專業課程能力,有經驗者尤佳。 3. 具備助理教授證尤佳。 4. 具研究能力並發表於國內外重要期刊(SCI或SSCI,需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5. 具備申請科技部計畫或產學合作計畫的經驗或潛力。 6. 需指導學生參與全國性或國際性競賽。 7. 可任教國際企業經營、國際經濟貿易、國際行銷管領域等相關課程。 8. 依教育部104年1月14日公佈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5條規定:「技職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但本法施行(104年1月14日)前已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不在此限。」應聘者需符合此項規定。 9. 於今年始取得博士學位,尚無大學任教經驗者,以博士論文及著作發表,和足以證明其研究與教學潛力之相關資料作為主要的遴聘考量。 • 工作項目: 本校國際商務系教學、研究及系務行政服務工作。 • 起聘日期:確切日期以完成校內相關會議流程及實際進用情形起聘。 • 申請資料: 1. 基本資料表(請至人事室網站(https://po.ntub.edu.tw/p/405-1013-36814,c1138.php?Lang=zh-tw)下載「新聘專任教師應徵基本資料表」,繕打列印後連同以下資料一併繳交。)。 2. 履歷表:包括自傳、照片、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通訊地址、連絡電話、電子信箱、傳真號碼、現職、重要學經歷、專長領域、教學研究方向(含計畫)、產學及研究著作目錄等。除檢附紙本外並同時至報名網頁填具申請資料。 報名網頁:https://forms.gle/KKznUjkHx1ZQcqxL9 (114年2月28日前) 3. 身份證影本、教師證書影本、大學、碩士和博士歷年成績單(需已驗證)和學歷證件影本(如為國外學歷,須經駐外單位完成驗證),並依規定繳交實務經歷證明文件影本(一年以上,且註明起迄日期)。 4. 著作一式1份,包含最近五年內已發表或出版之相關著作(請加註作者序和期刊等級,例如:SSCI、SCI等),以及博士論文。 5. 具英文授課能力,請提供相關佐證資料或說明。 6. 擬開相關專業科目課程至少兩門之教學大綱。 7. 推薦信兩封。 8. 其它有利審查文件。 • 申請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14年02月28日(郵戳為憑)送達國際商務系。 • 郵寄地址:臺北市100中正區濟南路一段321號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國際商務系收(信封請務必註明【應徵國際商務系專任教師】及白天連絡電話)。 • 洽詢人:莊助教,電話(02)2322-6391,電子信箱:777working@ntub.edu.tw。 • 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及試教,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相關事宜悉依本校「教師聘任辦法」和本校相關規定辦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