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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8筆)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專案助理(約用人員性質)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桃園市桃園區|月薪 38,948元 以上月薪 38,948元 以上|經驗不拘|大學、碩士、博士展開收合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徵才簡章
一、職稱:專案助理(約用人員性質)
二、正取:1名。
三、備取:2名。
四、工作地點: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五、有效期間(公告期間):115年5月25日~115年6月5日
六、資格條件:
(一) 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具工作熱忱,個性外向,且具有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3.具備電腦文書作業能力(Word、Excel、Power Point、Outlook)、公文書寫及計畫撰寫能力尤佳。
4.具備自小客車駕駛執照者尤佳。
5.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行政院或大陸委員會依相關法令規定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6.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七、工作項目:
1.傳染病防治醫療網及新興傳染病計畫事項。
2.計畫資料彙整及執行。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必要時需配合假日或夜間出勤或加班)等相關工作。
八、工作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及指定地點。
九、聯絡方式:
(一) 報酬薪點:月薪新臺幣38,948元(比照約僱五等280 薪點,含自付勞健保)。
(二) 工作期程:自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本案屬約用人員性質,為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補助計畫,為期1 年1 聘制之延續性計畫,得依工作表現延長續聘,惟若該計畫期滿無同性質之職缺則不予續聘)。
(三) 應徵時間及檢附資料:
1. 即日起至115年6月5日下午5時截止收件。
2.須檢具下列履歷資料: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應黏貼3個月近照,詳敘基本資料、學經歷、自傳及日夜聯絡電話等)及填表人親簽。
(2)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擬進用約用人員簡歷表(請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官網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務必詳細繕寫各項資料及黏貼近3個月照片。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如有更名,請附戶籍謄本影本)。
(4)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如持外國學歷者,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並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採認之規定。
(5)機車或普通小型汽車駕駛執照影本。
(6)經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如專業證照、服務證明、離職證明等)。
(7)備妥相關資料(請提供清晰可辨識之影本),並依時間先後順序,以A4格式直式裝訂,信封上需註明「應徵疾病管制科-傳染病防治醫療網及新興傳染病防治計畫專案助理」,截止收件前送達或以掛號寄達本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黃先生收,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
(四) 甄試方式:面試100%
(五) 甄選時程:
1、公告初審名單:公告初審合格名單:審查合格後,本局將電話個別通知初審合格人員,並於本局網站公告。
2、甄試日期及地點:併同初審合格名單於本局網站公告。
3、甄試當日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備驗。
(六) 名額:
1、正取1人,視成績擇優備取2人以內。
2、備取資格保留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若正取人員不克報到,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本職缺或本局其他薪資相同、職務相近之職缺,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3、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七)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黃先生, 聯絡電話:03-3340935轉2122。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流感專案助理(約用人員性質),履歷截止至115年6月1日下午5時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桃園市桃園區|月薪 38,948元月薪 38,948元|經驗不拘|大學展開收合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約用人員甄選簡章
職稱:專案助理(約用人員性質)(預估缺)
正取:1名
備取:2名
工作地點:
有效期間(公告期間):115年4月29日~115年6月1日
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工作熱忱,個性外向,具有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Power Point、 Outlook)、公文書寫及計畫擅寫能力尤佳。
四、具備自小客車駕駛執照者尤佳。
五、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行政院或大陸委員會依相關法令規定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六、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工作項目:
一、協助流感疫苗接種之行前作業籌辦、合約院所查核。
二、流感疫苗接種統計報表、資料彙整。
三、流感疫苗配賦、出入庫管理作業。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
聯絡方式:
一、報酬薪點:月薪新臺幣38,948元(比照聘用六等280薪點,含自付勞健保)
二、工作期程:實際報到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本案為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補助計畫,為期1年1聘制之延續性計畫,得依工作表現延長續聘,惟若該計畫期滿無同性質之職缺則不予續聘)。
三、應徵時間及檢附資料:
四、即日起至115年6月1日下午5時截止收件。
(一) 須檢具下列履歷資料:
1. 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應黏貼3個月近照,詳敘基本資料、學經歷、自傳及日夜聯絡電話等)及填表人親簽。
2.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擬進用約用人員簡歷表(請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官網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務必詳細繕寫各項資料及黏貼近3個月照片。
3.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持外國學歷者,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並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採認之規定;應屆畢業者,得檢附歷年成績單(學制之最後1學期除外)、在學證明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經切結報到時補繳畢業證書後,暫准應徵。)
5. 經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如專業證照、服務證明、離職證明等)。
6. 備妥相關資料(請提供清晰可辨識之影本),並依時間先後順序,以A4格式直式裝訂,信封上需註明「應徵流感疫苗專案助理」,請於截止收件前送達或以掛號寄達本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林小姐收,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
五、甄試方式:面試100%
六、甄選時程:
(一) 公告初審名單:經資格審查並擇合適者參加面試,於本局網站徵才訊息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二) 甄試日期及地點:併同初審合格名單於本局網站公告。
(三) 甄試當日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備驗。
七、 名額:
(一) 正取1人,擇合適者備取2人以內。
(二) 錄取人員通知報到(應屆畢業經獲錄取,至遲應於報到日前補繳畢業證書辦理報到起薪,未於期限內補繳者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 備取資格保留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若正取人員不克報到,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本職缺或本局其他薪資相同、職務相近之職缺,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四) 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八、 聯絡人: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林小姐,聯絡電話:03-3340935分機2163。
心理健康科-兼職助理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桃園市桃園區|時薪 237元時薪 237元|經驗不拘|學歷不拘展開收合一、 於社工、社工督導、關懷訪視員、關懷訪視員督導之指導、監督下執行各項社會工作實務工作。
二、 協助辦理中心服務計畫。
三、 支援中心辦理相關會議、教育訓練及宣導活動。
四、 協助聯繫、統計報表報送、物品請購、經費核銷、成果報告編撰等行政庶務工作。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要求條件
- ● 護理學類,護理助產學類,復健醫學學類 相關科系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綜合企劃科-專任助理-職務代理人(約用人員性質)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桃園市桃園區|月薪 38,948元 以上月薪 38,948元 以上|經驗不拘|專科、大學、碩士、博士展開收合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綜合企劃科-徵才簡章
一、職稱:專任助理-職務代理人(約用人員性質)。
二、正取:1名。
三、備取:2名。
四、工作地點: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五、有效期間(公告期間):114年7月21日~114年8月27日
六、資格條件:
(一) 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之(醫療)資訊管理、健康行銷、健康管理、長照、資訊、公衛、護理、高齡健康、醫事、醫管、體育(運動、運動休閒)、生技、食品、營養、健管、社工、心理、衛生教育、法律、幼教等相關專業科、系(組)畢業。(如應屆畢業生者,報到當日須繳畢業證書影本)。
2、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專科(含)以上相關科系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者。
(二) 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PowerPoint、Outlook)、撰寫及執行計畫能力者為佳。
(三) 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七、工作項目:
(一) 辦理衛生福利部轄下司署委託本局辦理所屬計畫相關業務規劃及執行。
(二) 綜合保健工作及衛生所管理相關業務。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必要時須配合假日或夜間出勤與加班。
八、 工作地址: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指定處所。
九、 聯絡方式:
(一) 報酬薪點:280薪點(月酬標準),折合月薪新臺幣38948元(含自付勞健保)。
(二) 工作期程: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11日止。(本案為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補助,該留職停薪至114年12月11日止,如因代理原因消失,應即解除代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 應徵時間及檢附資料:
1、即日起至114年8月27日下午5時截止收件;另履歷截止日如因故遇本市停止上班,截止日則順延至次工作日止。
2、須檢具下列履歷資料:
(1) 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詳敘基本資料、學經歷、自傳及日夜聯絡電話等)及填表人親簽。
(2)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擬進用約用人員簡歷表(請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官網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務必詳細繕寫各項資料、學經歷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證書、專業證照)。
(3)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如有更名,請附戶籍謄本影本)。
(4) 最高學歷證件,以A4格式裝訂;另下列身分者,請額外檢附相關資料說明如下:
A. 應屆畢業生者:未持有畢業證書時,另提供學生證、在學成績單及填寫報到當日必繳畢業證書影本之切結書。
B. 持外國學經歷者:須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並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採認之規定。
(5) 經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如專業證照、服務證明、離職證明等)。
(四) 備妥相關資料並依時間先後順序,以A4大小直式紙本裝訂1份,信封註明「應徵綜合企劃科專任助理職務代理人」,並於114年8月27日(星期三)下午5時截止前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親送或委送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若逾期、履歷內容不完整或證件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退件。
(五) 甄試方式:面試100%
(六) 甄選時程:
1、公告初審名單:公告初審合格名單:審查合格後,本局將電話個別通知初審合格人員,並於本局網站公告。
2、甄試日期及地點:併同初審合格名單於本局網站公告。
3、甄試當日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備驗。
(七) 名額:
1、正取1人,視成績擇優備取2人以內。
2、本案屬於預估缺,須俟人員離職後始得到職,如屆時原佔缺人員因故未離職,則取消錄取資格。
3、備取資格保留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若正取人員不克報到,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本職缺或本局其他薪資相同、職務相近之職缺,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4、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八) 聯絡人: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綜合企劃科方小姐,聯絡電話(03)334-0935轉分機2205。
心理健康科-約聘關懷訪視員督導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桃園市桃園區|月薪 51,984元 以上月薪 51,984元 以上|2年工作經驗以上|大學、碩士、博士展開收合一、薪資:51,984-72,777元;另含700元風險加給。
二、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一)具心理衛生或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滿4年以上,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醫學、護理、心理、諮商與輔導、社會福利、社會工作、職能治療、公共衛生或醫
事相關系所學士學歷。
2. 符合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
第二期計畫核定前已任職為關懷訪視員督導者,其科系不受上開限制。
(二)具心理衛生或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滿2年以上,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具上開系所碩士以上學歷。
2.領有醫師、護理師、心理師、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公共衛生師或醫事人員相關證書。
第二期計畫核定前已任職為關懷訪視員督導者,其科系不受上開限制。
三、工作內容:
1.對精神病人及自殺個案提供追蹤輔導與關懷訪視、自殺風險評估及處置與轉介。40%
2.協助關懷訪視員進行個案追蹤輔導。40%
3.心理健康工作。10%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四、福利、休假制度比照公務人員,每年最高1萬6千元國民旅遊卡額度及1.5個月年終獎金;服務年資滿一年,即享有7日休假,最高可達30日。完善考核、升遷制度,考績達標薪資晉升一階。
心理健康科-約聘關懷訪視員(社關)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桃園市桃園區|月薪 42,742元 以上月薪 42,742元 以上|經驗不拘|專科、大學、碩士、博士展開收合一、薪資:42,742-65,846元;另含700元風險加給。
二、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護理、心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公共衛生、醫事相關系所學士以上學歷。
(2)符合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且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規定所列資格者。
(3)具護理專科以上學歷,且具精神科護理或專職從事精神病人關懷訪視服務經驗滿2年以上。
*第二期計畫核定前已任職為精神病人社區關懷訪視員者,其科系不受上開限制。
2.具上開系所碩士以上學歷。
第二期計畫核定前已任職為精神病人社區關懷訪視員者,其科系不受上開限制。
3.領有護理師、心理師、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公共衛生師或醫事人員相關證書。
三、工作內容:
1.辦理社區精神病人或自殺個案關懷訪視之相關業務。60%
2.依據個案需求提供相關資源連結(衛政、社政、勞政、教育等資源)及轉介。20%
3.輔助行政工作。10%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四、福利、休假制度比照公務人員,每年最高1萬6千元國民旅遊卡額度及1.5個月年終獎金;服務年資滿一年,即享有7日休假,最高可達30日。完善考核、升遷制度,考績達標薪資晉升一階。
心理健康科-約聘個案管理員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桃園市桃園區|月薪 42,742元 以上月薪 42,742元 以上|經驗不拘|專科、大學、碩士、博士展開收合一、約聘個案管理員
1.薪資:42,742-65,846;另含700元風險加給。
2.請至本局徵才訊息詳閱,網址如下:https://mental.tycg.gov.tw/cl.aspx?n=18541
二、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心理、諮商輔導、社會工作、護理、犯罪防治、公共衛生相關學系學士學歷。
(2)符合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且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規定所列資格者。
(3)具護理專科以上學歷,且具精神科護理或藥癮(毒品)個案直接服務經驗滿2年以上。
*第二期計畫核定前已任職為藥癮(毒品)個案管理員者,其科系不受上開限制。
2.上開系所碩士以上學歷。
第二期計畫核定前已任職為藥癮(毒品)個案管理員者,其科系不受上開限制。
3.領有護理師、心理師或社會工作師證書。
三、工作內容:
1.追蹤開案輔導藥癮者,辦理各項追蹤輔導(如:出監所前銜接輔導、出監所後電訪、家庭訪視、提供藥癮者戒癮治療、就醫、就業、就學及就養等各項轉介服務、辦理家庭支持服務方案以團體方式建立藥癮者家人支持藥癮者戒毒之家族動力、培訓志工協助追蹤輔導藥癮者)。80%
2.輔助行政工作。10%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四、福利、休假制度比照公務人員,每年最高1萬6千元國民旅遊卡額度及1.5個月年終獎金;服務年資滿一年,即享有7日休假,最高可達30日。完善考核、升遷制度,考績達標薪資晉升一階。
要求條件
- ● 心理學類,公共衛生學類,護理學類 相關科系
長期照護科-聘用照顧管理督導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桃園市桃園區|月薪 50,076~63,429元月薪 50,076~63,429元|2年工作經驗以上|專科、大學、碩士、博士展開收合一、 長照需要評估:
1. 審核長照需要評估之內容與結果(等級)及評估結果通知書內容。
2. 規劃、監測與督導長照需要評估之作業流程及其品質(含時效)定期檢討及推動改善措施。
3. 受理評估等級疑義(申訴再評)事件。
二、 長照服務連結:
1. 定期監測轄區照顧管理專員派案 A 單位之妥適性。
2. 監測與督導照顧管理專員審核 A 單位照顧計畫之執行情形(含審查意見、審查時效)與品質。
3. 督導照顧管理專員對掌握在地長照相關資源網絡之執行情形。
4. 調處照顧管理專員與 A 單位個案管理人員間之專業疑義,必要時召開會議。
三、 長照個案服務品質管控:
1. 規劃及推動照顧管理業務內部稽核控管機制,定期分析執行情形及推動改善措施。
2. 規劃及推動長照個案抽查作業以確認個案照顧需求與服務之一致性,並分析結果及定期檢討修正。
3. 建立前點抽查之異常結果通報(傳送)各該長照服務提供單位(機構)業管單位之橫向連結機制。
4. 規劃及實施轄區照顧管理專員之督導與考核事宜(含個案研討報告與特殊個案追蹤評估) 。
5. 依據轄區特性與需求,規劃辦理照顧管理人員之教育訓練(含特殊個案研討),並定期評量成效與修正。
6. 擔任新進照顧管理專員、 A個管人員、出院準備服務個管人員之訓練課程講師。
7. 參加長照個案研討會與相關聯繫會議。
四、 其他事項
1. 處理困難或複雜長照個案陳情或 外界關注 長照服務案件所需資料。
2. 提供相關單位於監測長照 2.0 服務涵蓋率、服務連結與輸送發展情
形之改善建議。
3. 其他 有關 長照需要評估、服務連結及個案服務品質管控 之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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