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僱人員(刊期已經結束)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心理衛生科
此職缺的所有相似工作:
(共3筆)
暫僱人員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新北市板橋區|月薪 38,948元月薪 38,948元|經驗不拘|大學、碩士、博士展開收合工作內容:
1.辦理志願服務補助審查工作。
2.辦理社區發展及志願服務相關會議、研習課程及創新方案。
3.辦理其他社區發展與志願服務等相關業務。
工作地點:新北市
薪 資:每月薪資新臺幣3萬8,948元(280薪點)。
學歷/檢定要求:
1.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者。
2.熟悉電腦文書處理等各項操作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4.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品德操守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本局之徵才、育才及留才等人事服務,均遵照相關規定辦理,不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
報名手續:
1.意者請檢附: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局公告下載 https://www.sw.ntpc.gov.tw/home.jsp?id=dec5a2b78aef6c85)。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及其他學經歷證明。
(4)歷任任職工作離職證明等相關資料(無工作證明者免附)。
(5)資料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請使用長尾夾固定即可,勿裝訂。
(6)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社區發展與婦女福利科暫僱人員」,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社區發展與婦女福利科張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627,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3.報名期限至115年5月21止。
甄 試:
4.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參加專業實務測驗及面試,專業實務測驗佔總成績40%,面試佔總成績60%;於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5.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結果將公告本局網站(首頁→訊息公告→徵才資訊→錄取公告)。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併附足額回郵信封,不足額恕不寄還。
6.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3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或等級相同、工作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備 註:
1.薪資標準:
1)每月薪資新臺幣3萬8,948元(280薪點)。
(2)12月份在職者年終獎金 1.5 個月,且依實際到職月數比例計支 。
2.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一年一聘,依據工作表現得予續聘)。
暫僱人員(老人福利科)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新北市板橋區|月薪 41,173元月薪 41,173元|經驗不拘|大學、碩士、博士展開收合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辦理長期照顧服務相關業務。
工作地點:新北市
薪 資:每月二九六報酬薪點(41,173元)核算。惟具有社工、醫學或長期照顧相關科系所碩士學歷,或領有社工、醫事人員師級證照者,以每月312報酬薪點核算。
徵才條件:
資格應符合下列條件擇一:
1.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2.符合專門職業及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者,惟於一百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在職之專業人員,或經考選部核定准予部分科目免試有案者不在此限。
3.大學以上學校醫事或長期照顧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應屆畢業生可)。
4.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且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三年以上者。
◎須符合下列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本局之徵才、育才及留才等人事服務,均遵照相關規定辦理,不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
報名手續:
1.意者請檢附: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局公告下下載 https://www.sw.ntpc.gov.tw/index.jsp)。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及其他學經歷證明。
(4)歷任任職工作離職證明等相關資料(無工作證明者免附)。
(5)資料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請使用長尾夾固定即可,勿裝訂。
(6)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老人福利科行政專員」,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5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老人福利科呂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895,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3.報名期限至公告迄日止。
甄 試:
4.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參加專業實務測驗及面試,專業實務測驗佔總成績40%,面試佔總成績60%;於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5.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結果將公告本局網站(首頁→訊息公告→徵才資訊→錄取公告)。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併附足額回郵信封,不足額恕不寄還。
6.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3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或等級相同、工作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備 註:
1.薪資標準:
(1)每月二九六報酬薪點(41,173元)核算。惟具有社工、醫學或長期照顧相關科系所碩士學歷,或領有社工、醫事人員師級證照者,以每月312報酬薪點核算。
(2)12月份在職者年終獎金1.5個月,且依實際到職月數比例計支。
(3)自年度1月1日起任滿1年者,次年度起得依年資及考績逐級調整,最高可至三九二俸點(54,527元)。
2.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聘用人員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新北市板橋區|月薪 43,399元月薪 43,399元|經驗不拘|大學、碩士、博士展開收合正取:1人
備取:2人
截止日期:2026-05-19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職缺別:全職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辦理性騷擾申訴案件調查暨審議程序。
2.提供性騷擾被害人服務。
3.進行場所主人性騷擾防治措施查核。
4.其他交辦事項。
5.工作地點:新北市。
工作地點:新北市
薪 資:每月薪資新臺幣4萬3,399元(312薪點)
學歷/檢定要求:
一、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者:(應屆畢業可)
(一)社工、法律、心輔、社會福利、社會、教育、公共行政等相關系所畢業者尤佳。
(二)具有性別、社工、法律、諮商、社會福利等相關經驗者尤佳。
二、熟悉電腦文書處理等各項操作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籍。
五、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品德操守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本局之徵才、育才及留才等人事服務,均遵照相關規定辦理,不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
報名手續:
1.意者請檢附: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局公告項下下載 https://www.sw.ntpc.gov.tw/home.jsp?id=dec5a2b78aef6c85&act=be4f48068b2b0031&dataserno=3a6aca9d5ffb9a031c214c5fcad3f83d)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及其他學經歷證明。
(4)歷任任職工作離職證明等相關資料(無工作證明者免附)。
(5)資料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請使用長尾夾固定即可,勿裝訂。
(6)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社會局社區發展與婦女福利科聘用防治人員」,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社區發展與婦女福利科張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627,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2.報名期限至115年5月19日止。
甄 試:
3.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參加專業實務測驗及面試,專業實務測驗佔總成績40%,面試佔總成績60%;於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4.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結果將公告本局網站(首頁→訊息公告→徵才資訊→錄取公告)。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併附足額回郵信封,不足額恕不寄還。
5.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3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或等級相同、工作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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