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霸凌新制7月上路!不分公司大小都適用 五大重點解析

7/1職場新制上路!雇主不處理恐違法,五大新規一次看懂。(圖/AI生成)
 
7月1日起,《職業安全衛生法》職場霸凌防治新制正式上路。無論公司規模大小,都必須建立職場霸凌防治及處理機制,受理申訴後更須立即採取保護措施、啟動調查程序,不能再置之不理。
 
五大新制重點
 
新制五大重點。(圖/AI生成)
 
一、明確定義職場霸凌與認定原則
新制首度明確規範職場霸凌定義及認定原則,作為申訴及調查的重要依據。
 
二、不分公司規模皆須防治霸凌
所有事業單位都必須採取職場霸凌防治措施,並於知悉霸凌事件後立即採取有效且適當的處置。企業規模越大,制度要求越完整。
 
三、建立完整申訴及調查制度
雇主應建立明確的申訴、調查、處理及申復程序;調查人員須遵守利益迴避原則,同時提供申訴人必要的協助與保護機制。
 
四、案件須登錄主管機關平台
雇主必須依規定,將職場霸凌申訴案件及處理結果登錄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網站,強化案件管理與監督。
 
五、最高負責人涉霸凌可走外部機制
若被申訴人為公司最高負責人,將啟動外部申訴、調查及處理機制,避免球員兼裁判,提升調查公正性。
 
公司大小都有責任 不能再「放著不管」
 
新制強調,不論企業規模大小,都有防治及處理職場霸凌的法定責任。企業規模越大,制度要求越完整;只要受理霸凌申訴,雇主就必須立即啟動保護及協助措施,並依法展開調查或協調程序,不得消極處理或置之不理。
 
勞工、公務人員適用規定不同
 
勞工VS公務員適用法差異。(圖/AI生成)
 
職場霸凌申訴處理將依身分適用不同法規。
 
中央部會、地方政府等法定機關(構)公務人員及依法令從事公務者,適用或準用《公務人員保障法》及相關職務安全衛生規定辦理。
 
公立醫院、公立學校、公營事業及法人機構的勞工或公務人員,則適用《職業安全衛生法》職場霸凌相關規定。
 
若不服調查結果,勞工依《職業安全衛生法》救濟;公務人員則依《公務人員保障法》提出救濟。
 
職場霸凌與職場不法侵害怎麼分?
 
職場霸凌與職場不法侵害不同之處。(圖/AI生成)
 
職場霸凌屬於職場不法侵害的一種,主要指同一事業單位內,一方利用職權或職務之便,持續以不當言語或行為對他人施壓,造成身心健康受損。
 
若是執行職務時遭顧客、民眾等第三方辱罵、威脅或肢體暴力,或公司內部發生單次、偶發性的言語衝突、肢體暴力,雖未達職場霸凌要件,仍可能屬於職場不法侵害。
 
雇主皆應建立預防、申訴、調查及處理機制,事件發生後應立即釐清事實,並提供必要協助,包括報警、醫療、法律及心理諮商等資源。
 
新舊法交接怎麼辦?掌握一個原則
 
新舊法交接原則。(圖/AI生成)
 
7月1日(含)以後提出的職場霸凌申訴,不論霸凌事件發生在新制上路前或後,原則上一律依新制辦理。
 
至於7月1日前已受理、但尚未結案的案件,則無須重新申請或重新調查,可直接銜接新制辦理至結案,確保申訴權益不中斷。
 
隨著新制正式上路,職場霸凌防治已從企業管理提升為法定義務。未來無論企業規模大小,只要發生霸凌申訴,都必須依法啟動調查與保護機制,讓職場不再成為霸凌的溫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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