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台灣併購與私募股權協會同樣位在台北市大安區且同是協會╱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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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團法人獎卿護理展望基金會
- 台北市大安區
- 協會╱基金會,員工數320人
- 本基金會於民國八十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由高雄耆老王天賞先生捐助成立的。王天賞先生,字獎卿,西元一九○三年(光緒二十九年)生於高雄市,一生熱愛鄉土,對於宣揚地方文化及提昇民眾教育一直不餘遺力。其為宏揚先人關懷文教,重視慈善之美意,先後成立「王振生翁文教慈善基金會」、「高雄企銀文教公益基金會」及本基金會以回饋社會。
*獲得衛生署核准設立之首家財團法人護理之家
*護理之家—
88、92年度獲行政院衛生署護理之家訪查為「優等」
93年度獲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業務督導考核「優等」。
*獎卿大臺北居家護理所—
88~92年度連續獲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業務督導考核為「特優」及「優等」。
89年度獲行政院衛生署居家護理全國訪查「優等」。
*北區照護服務中心居家服務—
89年度獲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居家服務評鑑「甲等」。
91年度獲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居家服務評鑑「優等」。
*左營老人居家服務支援中心—90~92年度獲高雄市政
府社會局居家服務評鑑「甲等」。
*臺北市文山老人養護中心—
93年度獲內政部頒發台閩地區老人福利機構評鑑「優 等財團法人機構」。 - 福利制度:
週休二日、勞保、健保、員工體檢、勞退提繳金、自強活動、員工在職教育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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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團法人天主教會台北教區
- 台北市大安區
- 協會╱基金會
- 天主教台北總教區是天主教會在台灣北部設置的教區,也是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唯一的總教區,成立於1949年,涵蓋範圍包括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宜蘭縣等縣市。首長名銜為台北總主教,現任為鍾安住總主教。
到2020年為止,目前台北總教區轄區內約有244位神父、339位修女,分布於各地城鄉為大眾服務。類型分別為10個鐸區、92個堂區、22個男修會及團體、39個女修會、17所學校(含1所大學、2所專校、10所中學、4所小學)、33所幼托機構、13所文教中心、12所媒體傳播單位、5所醫院、14處醫院祈禱室、46所社福醫療機構、12處靈修活動中心、11處男女生宿舍,為各種不同需求的人,提供身心靈上的全方位服務。讓天主教信仰中「天主是愛」的精神,廣被民眾所看見、所體會,也本著耶穌教導為最小弟兄服務的基督精神,活出聖言,活出愛;在台灣這片天主所鍾愛的自由土地上,牧養天主的小羊,同歸一牧一棧。. - 福利制度:
勞保、健保、週休二日、陪產檢及陪產假、育嬰假、生理假、特別休假、產假、產檢假、員工體檢、勞退提繳金、職災保險、年節獎金、年終獎金、三節獎金、員工團保、國內旅遊、員工聚餐、尾牙、員工結婚補助、生育補助、子女教育補助、員工及眷屬喪葬補助、員工在職教育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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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
- 台北市大安區
- 協會╱基金會,員工數60人
- 公司簡介 *1989年7月1日成立,命名為「中華民國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1993年3月改制為「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 *成立的目的:研究改進大學入學制度與技術並辦理大學入學考試。 主要商品/服務項目 歷年重要工作及成果: *完成《大學入學制度改革建議書》 *辦理《大學推薦甄選入學方案》 *開辦《學科能力測驗》 *承辦大學聯合招生委員會「試務總會」業務 *辦理《指定科目考試》 *研發「語文表達能力測驗」及「英文寫作能力測驗」 *革新試務作業 *協助高中學生發展生涯規劃及選擇大學校系 *出版考試相關書籍 *推動入學制度與試務經驗之交換 未來發展方向: *發展成為考試專業機構 *研究發展各類相關測驗 *革新考試相關試務作業 *強化相關考試諮詢服務 福利制度 專職人員福利如下: 1.勞保,健保 2.年終工作獎金 3.週休二日 4.退休金制度 等
- 福利制度:
勞保、健保、加班費、週休二日、陪產檢及陪產假、育嬰假、生理假、特別休假、產假、員工體檢、勞退提繳金、職災保險、年終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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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保護動物協會
- 台北市大安區
- 協會╱基金會
- 【成立源起】
我們是台灣歷史最悠久的動物保護團體(動保團體)
Animal Protection Association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簡稱APA,成立於民國49年6月4日,迄今已有60年歷史。在過去的歲月中,除致力於宣導動物保護觀念外,亦建立了保育場,從事流浪動物收容工作。並於民國87年催生「野生動物保育法」與「動物保護法」。
協會以透明化、專業化之管理觀念大力改革,保育場內已全面進入電子化系統,落實場內每一犬貓植入晶片、絶育及建立基本資料,並派駐專業獸醫師為犬貓健康把關,安排犬隻接受訓練、增進親和力,使之回歸人類家庭生活。
近年來,更擴大社會責任,開辦寵物食物銀行、家犬絕育勸募、狗來富方案等勸募專案,開設動物保護志工銀行培訓課程培育動保界所需志工、勸募飼料經費捐贈合法立案之動保團體,減輕負擔、補助民眾絕育家犬經費、將收容所的狗兒寄養於鄉間果園,增進動物福利亦減輕了收容所負擔,落實動保社會責任。
一、民國49年6月10日→「中華民國保護牲畜協會」成立
本會是全國第一個保護動物團體,歷史沿革溯及民國49年,當年先總統蔣介石鑑於當時國人保護動物觀念不足,虐待動物的情形時有所聞,遂指示主管機關籌組保護牲畜團體,加強宣導保護動物觀念,而於民國49年6月10日成立了「中華民國保護牲畜協會」,民國62年再擴組更名為「中華民國保護動物協會」。
二、民國62年6月4日→更名為「中華民國保護動物協會」
1. 民國61年政府全面禁獵,協會為順應潮流配合保護野生動物,隨即更名以擴大保護動物工作範 圍。
2. 協會組織設秘書處、鳥類、昆蟲、教育宣導三委員會,縣市設支會。以研究保護動物問題與措
施、宣導推動社會愛護動物、維持生態平衡、提昇國人道德。
3. 在鳥類委員會協助下成立「台北鳥會」、「台中鳥會」、「高雄鳥會」推動國人野外賞鳥活
動,亦從事台灣各地鳥類、猛禽類調查及研究,供政府作保護野生動物施政參考。
4. 民國71年間與日本野鳥會、大韓民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倡組「東亞鳥類保護會議」,第一年在
漢城舉辦,第二年由本會主辦,開創本會參與國際活動基礎。
三、民國77年2月2日→增設「流浪動物之家」
1. 匯集愛心人士,設立「流浪動物之家」,救助流浪貓、狗,宣導『愛牠、養牠、不要遺棄牠』
的理念,並推動以人道方式結紮流浪狗貓替代捕殺,進而敦促政府訂定動物保護法,期盼能以法律、教育、絕育等途徑達到沒有流浪動物的目的。
2. 出版台大獸醫院葉力森醫師的著作:「台灣棄犬問題探討與對策」、「動物與法律」二書,以
深入解決街頭流浪犬問題。
3. 流浪動物之家保育場首設於永和福和橋下,民國80年間保育場遷至淡水,命名為「淡水流浪動
物之家」,89年10月遷至八里鄉現址,更名為「中華民國保護動物協會所屬八里保育場」。
90年中保育場管理作業進入電腦化階段,陸續完成電子化管理系統,落實場內犬隻植入晶片並拍照建立犬籍口卡,登錄其特徵、性格、健康狀況、預防注射、醫療等紀錄,嚴格要求每位管理員除做場地清潔與犬隻飼餵外,同時隨時掌握自己管理區域隻犬隻數目、性格、行為等,並列入工作績效考評項目,此項措施,不僅使場內環境大幅改善,也讓收容動物生活品質大大提升,讓每一位捐款人的善心奉獻都能達到最有效率的運用。
4. 積極辦理宣導活動與電話居間之「動物收送養轉介服務」。
四、民國92年3月1日→遷移新會址
中華民國保護動物協會目前在第六屆理事長蔡家福立法委員領導下銳意革新,除廣納各界優秀人才投入本會服務行列外,在企業化管理理念方面也投入相當多的心力,期使協會業務運作更臻制度化,進而擴大業務服務領域,善盡公益團體的社會責任。
本會為擴大服務內容,已將秘書處搬遷至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263號3樓之6,聯絡電話:886-2-27040809,並建置獨立網址 http://www.apatw.org ,以加強電子化服務,歡迎各界蒞臨辦公室及協會網頁指導賜教。
五、民國93年8月27日→更名為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保護動物協會
我國民情風俗、經濟活動、教育觀念、宗教禮儀等,尚未將正確的「尊重生命保護動物」完全落實在日常生活中,對於保護動物的觀念與實踐仍存在很多有爭議的「灰色地帶」,因此本會藉由召開「2004動物保護公共議題論壇」,透過公開討論及激烈辯論之方式,尋求共識,作為主管機關施政或民意代表問政之參考。 - 福利制度:
勞保、健保、就業保險、加班費、週休二日、陪產檢及陪產假、育嬰假、生理假、特別休假、產假、產檢假、安胎假、家庭照顧假、勞退提繳金、尾牙、職災保險、員工團保、慶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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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團法人臺灣亞洲交流基金會
- 台北市大安區
- 協會╱基金會
- 財團法人臺灣亞洲交流基金會(簡稱台亞基金會)於2018年成立,為臺灣第一個聚焦於東南亞及南亞事務的民間政策智庫。在落實「新南向政策」精神下,台亞基金會宗旨為推動臺灣與東協10國、南亞6國及紐澳地區的全方位交流,透過五大領域深度合作——包含智庫、非政府組織與公民社會、青年領袖、區域韌性、文化交流——以促進亞洲發展共同體意識,並建立長期合作夥伴關係。另外,台亞基金會舉辦各項國際會議,以及每年的旗艦活動「玉山論壇:亞洲進步與創新對話」,推動加強臺灣與新南向夥伴國家及社會的雙邊關係,並進一步邀請其他理念相近的國家參與區域對話。
- 福利制度:
勞保、健保、週休二日、勞退提繳金、年終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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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團法人台灣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
- 台北市大安區
- 協會╱基金會
- 協會簡介
一、前言: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形成之背景
本會所執行的業務為音樂著作之公開播送權、公開傳輸權及公開演出權等權利。
本會為便利音樂著作權人及音樂使用人雙方行使其權利與義務,透過本會集中授權,另作統一收費與分配動作, 對於未經本會授權而侵害音樂著作權之音樂使用人,本會可依法採取法律訴訟途徑,保障音樂著作權人之權益。
二、法源依據與組織成員
本會依據「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相關規定由國內音樂著作財產權人所組成的社團法人,並於中華民國109年6月取得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之核可設立,同年7月11日召開第一屆會員大會。
本會由國內多位知名詞曲作家及各大唱片公司共同結合;於109年7月召開會員大會經會員選舉出董監事,並由監事會議推選黃義永先生擔任第一屆常務監事人,董事會議推選陳秉麟先生擔任本會第一屆董事長。
本會國內會員數163名,其中包括國/台/客語歌曲、原住民歌曲、詩歌、佛經、流行及古典音樂作者、網路音樂作者等;為目前國內本土歌曲最具代表性之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
三、運作現況與未來發展
本會目前與音樂使用單位進行洽商授權簽約的單位分別有:
無線電視台、衛星有線電視台、廣播電台、單場次音樂演奏表演、演唱會、航空公司、觀光大飯店、百貨公司、KTV、電腦伴唱機業者、點唱機、遊樂區、連鎖事業賣場、餐飲業及網路授權、手機鈴聲下載等業務範圍,以落實使用者付費之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