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趨勢教育基金會 的相似公司

與財團法人趨勢教育基金會同樣位在台北市大安區且同是社會福利機構

  • 公司名稱
  • 公司地區
  • 1
  • 財團法人雙福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 台北市大安區
  • 社會福利機構,員工數100人
  • 雙福基金會於91年在全國老化最嚴重的嘉義縣市開展老人居家服務,開辦之初即將全人照顧(身、心、靈)的服務理念,陸續推展各項服務工作,如失能老人居家服務、獨居老人送餐服務、社區式日間照顧服務、晨光智能發展中心…等。
     
    106年,雙福基金會看見北部弱勢族群的需求,將服務觸角延伸至六都中的大桃園地區,陸續展開各項服務,如機構長期倡導服務、社區式日間照顧服務、認知休憩站、志願推廣服務…等。本會秉持熱誠服務、展望福利的理念,深化社區走入人群,落實雙福基金會傳遞愛與關懷,將需要傳送到「被遺忘在角落的弱勢族群」。
  • 福利制度:
    勞保、健保、就業保險、職災保險、勞退提繳金、加班費、週休二日、陪產檢及陪產假、育嬰假、生理假、特別休假、產假、產檢假、安胎假、家庭照顧假、員工體檢、員工生日禮金、年終獎金、三節獎金、激勵獎金、績效獎金、員工團保、員工結婚補助、員工及眷屬喪葬補助、員工在職教育訓練、良好升遷制度
  • 2
  • 社團法人台灣護理學會
  • 台北市大安區
  • 社會福利機構
  • 社團法人台灣護理學會
    台灣護理學會成立於民國3年(西元1914年),第一屆全國護士大會在上海召開時訂名為「中華護士會」。1932年向政府正式登記為人民團體時奉命以「中華護士學會」名稱立案。1942年更名為「中國護士學會」重新向政府登記立案人民團體。1960年在台北登記為「中華民國護士學會」,1961年更名為「中華民國護理學會」,並於2002年5月更名為「台灣護理學會」沿用至今。
    以「發展護理專業」、「促進護理學術研究」、「提高護理教育水準」、「增進全民健康」及「提昇專業國際地位」為宗旨。
  • 福利制度:
    勞保、健保、加班費、週休二日、陪產檢及陪產假、育嬰假、生理假、特別休假、產假、產檢假、家庭照顧假、勞退提繳金、年終獎金、三節獎金
  • 3
  • 財團法人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
  • 台北市大安區
  • 社會福利機構,資本額5000萬元,員工數900人
  • 財團法人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是由台北市智障者家長協會的家長們及社會大眾為了讓心智障礙者得到終身完善的服務,共同籌募基金而成立,於民國83年2月7日向台北市政府社會局申請立案。而後為擴大服務的領域,於民國90年8月9日成為全國性基金會。
    從83年2月成立至今,本會接受臺北市、新北市政府委託及自行附設成立了28個發展中心及工作站,並確實運用專業人力以共同推動社區化的服務。本會在兒童服務方面,提供早期療育之日間托育、部分時制、到宅療育;在成人服務方面,提供成年心智障礙者之日間照顧、夜間住宿、職業重建(含個案管理、職業輔導評量、職前準備、庇護性就業、支持性就業、職務再設計等)及重度身心障礙者的養護服務等,並依身心障礙者及其家庭所需提供親職講座、聯歡活動、家庭服務等,本會平均每年服務大台北地區超過35,000名身心障礙者及其家庭。
    「育成」的關懷是全面的,秉持著『父母深情·永不放棄』的服務理念,對心智障礙者提供陪伴終身到老的服務。不論他在家庭、社會或機構,在不同生命階段扮演守護者的角色。
    理念
    以父母對待子女的同理心,秉持『父母深情.永不放棄』的心情,照顧陪伴心智障礙者人生各階段路程。
    ◎育成基金會Logo 的意義 :
    花蕊苞的形象為培育的象徵
    兩株桃紅花蕊輪廓,就像是憨兒母子,接受綠葉枝苗的守護,
    在育成的各機構提供專業細心的照顧下,安心而快樂的生活。
    「育」字表示培育,給予憨兒陪伴、教育和訓練
    「成」字表示成長,讓憨兒快樂學習與成長
    育成基金會致力在不同的人生階段,終生守護心智障礙兒。
    宗旨
    本會以促進社會福利之發展並推行各項社會福利服務為宗旨。同時致力於下述各項服務的推展:
    (一)從事身心障礙者及其家庭社區化服務事業
    (二)自設或接受政府委託經營社會福利機構
    (三)自設或接受政府委託經營職業重建相關機構
    (四)協助社會福利團體進行相關服務工作
    (五)辦理社會福利工作人員培訓
    (六)從事社會福利相關之研究
    (七)出版及發行社會福利相關之書籍及宣傳品
    (八)在為身心障礙者之利益所簽訂之信託契約中,擔任信託監察人
    (九)接受主管機構指導辦理事項
    (十)從事舊衣收集及再利用之工作,以促進心智障礙者之工作能力及提供工作
    (十一)其他促進社會福利發展之相關工作
  • 福利制度:
    勞保、健保、就業保險、職災保險、勞退提繳金、加班費、週休二日、陪產檢及陪產假、育嬰假、生理假、特別休假、產假、產檢假、安胎假、家庭照顧假、員工體檢、員工團保、員工聚餐、春酒、員工在職教育訓練、哺乳室、員工生日禮金、年終獎金、績效獎金
  • 4
  •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台灣省分會
  • 台北市大安區
  • 社會福利機構,員工數150人
  • 我國紅十字會肇始於清光緒三十四年(1904),經日內瓦國際紅十字委員會立案締約,加盟紅十字國際協會為會員,初名為.國際十字會上海分會,後易名為大清紅十字會,民國元年改稱中國紅十字會,民國二十三年起正名為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在抗日戰爭期間,救護傷患具有重大的貢獻。
      臺灣光復,民國三十六年奉南京總會令組織台灣分會。至四十年春總會遷臺,令「台灣分會」改組為「台灣省分會」,已明示工作區域,於是中華民國紅十字會臺灣省分會於民國四十一年四月一日改組成立,會址設於台北市鄭州路一四五號二樓,後因業務日益發展,於六十七年遷入台北市新生南路三段二十號二樓辦公。
      政府於民國四十三年制定「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於七十九年頒布紅十字會法施行細則,規範始具完備。本分會繼總會及支會法制化,於民國八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依規定召開會員代表大會辨理改選,經主管機關核定在未改選前為第一屆,改選後為第二屆,以示區別。大會通過章程,依規定選出理事二十一人,監事五人,組織理、監事會。並選出董大成博士為會長,藥慈懿女士為副會長。本分會奉臺灣省政府社會處頒發社二字第四三一四九號立案證書。
      本分會於民國四十一年五月至四十三年十月之間,次第在臺灣省各縣市設置隸屬支會。依紅十字會法本會為總、分、支會三級制體系,支會係本會基礎組織,於八十二年六月起輔導支會召開會員大會改選及立案,至八十三年十月止完成桃圉縣、南投縣、高雄縣、新竹縣、臺南市、臺南縣、宜蘭縣、雲林縣、嘉義市、彰化縣、花蓮縣、新竹市、臺中縣、臺中市、臺東縣、屏東縣、基隆市、苗栗縣、澎湖縣、嘉義縣、台北縣等二十一個支會法制化。
      本分會於四○、六○年代之業務,因社會經濟蕭條,公共衛生環境甚差,尤以偏遠山區、離島、鹽區貧病缺乏照顧,以及本省醫療用血普遍缺乏,本分會暨支會以輔助政府醫療衛生措施之不足,以及賑災濟難之社會救助為重點,其重要工作有辦理血液銀行、倡導捐血運動、偏遠地區巡迴義診、改善農村公共衛生、設立各縣市診所、助產院及痲瘋診所、烏腳病防治專案、預防接種、辦理救濟院及災難救濟等。
      自七○年代以後,社會因經濟成長而轉型,醫療政策及技術改進,本分會前期業務經開創更新,以老人服務配合高齡化時代來臨,以家庭保健之服務達到預防疾病增進健康之目的,以急救、水上安全等訓練來減免災難,以居家照顧來因應在宅療養之需求。
      自八○年代起本分會的工作可分為十二大頊目一、老人服務。二、保健服務。三、急救訓練與服務。四、水上安全救生訓練與服務。五、家庭保健訓練與服務。六、居家照顧訓練與服務。七、少年會員活動與服務。八、志願工作人員組訓與服務。九、賑災濟難。十、徵募運動。十一、國際交誼。十二、其他政府委辦之專案。
      為使紅十字運動領域更為擴大,今後加強向基層發展,以博愛精神及高品質專業化的服務標準,落實於地方。
  • 福利制度:
    上下班車資補助、自強活動、國內旅遊、國外旅遊、員工聚餐、尾牙、春酒、員工結婚補助、員工及眷屬喪葬補助、勞保、健保、就業保險、加班費、週休二日、陪產檢及陪產假、育嬰假、特別休假、產假、產檢假、安胎假、員工體檢、勞退提繳金、職災保險、育嬰室、哺乳室、年節獎金、意外險、員工團保、員工及眷屬住院慰問金、年終獎金、三節獎金、禮品、激勵獎金、績效獎金
  • 5
  • 社團法人台灣德安社會福利協會
  • 台北市大安區
  • 社會福利機構,員工數125人
  • 本協會為全國性社會福利公益團體,以老人服務、長期照顧為核心業務,自110年3月成立以來,組織規模迅速成長,現有附設機構及服務項目包括:
    一、臺北市大安老人服務暨日間照顧中心(公辦民營)。
    二、金門縣松柏園老人長期照顧中心(公辦民營)。
    三、金門縣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單位)。
    四、桃園市五權日間照顧中心。
    五、基隆市大慶日間照顧中心。
    六、金門縣烈嶼日間照顧中心。
    七、長照2.0交通接送特約單位。
    八、身心障礙復康巴士、社區照顧關懷據點、送餐服務等。
  • 福利制度:
    特別休假、產假、育嬰室、員工聚餐、尾牙、員工手機配發或補助、員工在職教育訓練、良好升遷制度、績效獎金、意外險、免費供餐、員工宿舍、員工停車位或停車補助、有休息寢室、員工餐廳、書報室、交誼廳、產檢假、安胎假、家庭照顧假、員工體檢、哺乳室、全勤獎金、年終獎金、禮品、勞保、健保、就業保險、職災保險、勞退提繳金、加班費、週休二日、陪產檢及陪產假、育嬰假、生理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