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牡丹園養護所-社工人員(刊期已經結束)
財團法人臺灣省私立臺中仁愛之家
此職缺的所有相似工作:
(共3筆)
向陽兒少之家-保育輔導人員(西區)
財團法人台中市私立張秀菊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台中市西區|月薪 38,765~40,500元月薪 38,765~40,500元|經驗不拘|大學、碩士、博士展開收合1.安置院童生活及健康照顧
2.生活輔導與行為輔導
3.生活技能訓練
4.生活教育
5.情緒支持與陪伴
6.課業輔導
7.個案管理:案主服務需求評估、訂定案主處遇計畫、協調連結資源、
個案諮詢與輔導就學或就業、親子關係的重建與強化、
定期評估與協同案主共同解決案主問題。
8.團體工作之規劃、執行與評估。
9.安置單位活動規劃及辦理
10.協助安置機構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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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時間三班制-需輪班
*西區-向陽兒少之家
*工作時間三班制-需輪班
D班:0830-1730(工時8小時,休息1小時)
M班:1230-2130(工時8小時,休息1小時)
N班:2100-0900(工時8小時,休息4小時)
要求條件
- ● 社會工作學類,心理學類,護理學類 相關科系
- ● CPR證照 專業憑證
- ● 擁有 普通重型機車,普通小型車 駕照
向陽兒少之家-社工員(西區)
財團法人台中市私立張秀菊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台中市西區|月薪 38,898~45,898元月薪 38,898~45,898元|1年工作經驗以上|大學、碩士展開收合1.個案工作:案主服務需求評估、訂定案主處遇計畫、協調連結資源、個案諮詢與輔導就學或就業、親子關係的重建與強化、定期評估與協同案主共同解決案主問題。
2.團體工作之規劃、執行與評估。
3.中心活動規劃及辦理、協助中心行政工作。
*對於兒童青少年工作需有一年以上的工作經驗
*對於兒童青少年具有服務的熱忱及喜歡挑戰及創新者
工作時間(需輪班):
早班0830-1730(8小時休息1小時)
午班1230-2130(8小時休息1小時)
晚班2100-0900(8小時休息4小時)
===========歡迎一同來與我們守護孩子們的兒少時期============
註:
需有一年以上「兒童青少年個案工作」經驗
若無經驗需附上
1.附成績單
2.詳述實習經驗(需為兒少領域實習經驗)
要求條件
- ● 社會工作學類 相關科系
- ● 擁有 普通重型機車,普通小型車 駕照
個案輔導專員(法律,社工,心理,犯防)-台中地區
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
台中市西區|月薪 41,673元月薪 41,673元|經驗不拘|大學、碩士、博士展開收合一、徵選職缺及錄取名額
(一) 徵選職務:臺中分會個案輔導專員
(二) 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正取人員放棄或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離職,由備取人員依甄選成績擇
優依序遞補。
二、工作內容說明
(一)工作內容:執行分會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業務,含個案管理、專案規劃、行政業務、電腦文書處理及業務相關會議、宣導活動等。
(二)待遇及福利:
1.依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工作人員薪點表支薪,起薪為新臺幣41,673。年終工作獎金、年終考核獎金另
計。
2.正取人員試用期間3個月,期滿經考核成績合格者聘僱之,試用期間敘薪以全薪計算。
3.福利:
(1)三節禮金及生日禮金
(2)婚喪生育補助
(3)團體意外險
(4)員工健康檢查及健康促進方案
(5)訓練及研習
(三)工作地點:臺中地區(臺中地檢署轄區範圍)
(四)工作時間:08:30-17:30,周休二日。遇教育訓練、辦理活動、服務個案、執行業務等,必須利用假日及下班時間時,可申請加班。
三、甄選條件
(一)熟練office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及資訊處理能力。
(二)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専院校以上社會工作、心理、法律、犯罪防治系等相關專門學識畢業,或具備105
年後報考社工師之資格(修習學分數合格)。
(三)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且無不良嗜好。
(四)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尤佳。
(五)應試人員應比照公務人員切結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九款。
四、報名應檢附資料及報名方式
(一)報名應備資料:
1.甄選報名表(含自傳及活動企劃書擬作,報名表可逕洽承辦人索取)
2.身分證、最高學歷證件、經歷證件或其他專業證照等影本各一份。
3.汽、機車駕照影本(如具備可檢附)
4.其他經歷證明文件。
(二)報名方式
備齊以上文件後,以掛號郵寄、親送、或E-mail至本會臺中分會收,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應試,相關報名表件恕不退回。
五、甄選方式及時間
(一)報名資料完整且經審查合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參加口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
(二)口試時就應試人儀表、言辭、才識、應變能力等綜合考評。(口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六、甄選地點: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中分會(臺中市西區五權路2-3號11樓)
七、試用期間規定:
(一)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者,本會得隨時終止勞動契約,薪給發放至停止聘僱日止,並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處
理。
(二)試用期間請假,除核准公假及補休者外,試用期按請假天數延長至滿3個月。試用期間應接受考評。
(三)試用期間由本會辦理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團體意外保險及提繳退休金。
(四)試用期間應遵守本會規定,其工作時間、出差旅費、加班費、請假、例假及休假依本會工作規則辦理。
八、甄選錄取人員正式聘用後因應業務需要,必須接受本會指派或調整之工作,並遵守本會一切規定。
九、正取人員報到、到職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十、聯絡人:陳俞君主任,電話:(04)2224-7765
要求條件
- ● 社會工作學類,心理學類,綜合社會及行為科學學類 相關科系
- 精選精選職缺
- 1天企業預估回應您的時間為「1個工作天」(2~7天以此類推)
- 急此職務急徵人才
- 習企業實習職缺
- 替研發替代役職缺
- 身接受身障職缺
- 職職場新聞,企業有發布新聞稿,文章,活動等訊息
- 溫溫馨職場,企業有提供職場環境及公司文化等簡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