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職缺的所有相似工作:
(共4筆)
社工員/社工師/心輔員 (桃園性侵) (台灣大心社會福利協會)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微光社會福利協會
桃園市桃園區|月薪 40,893元 以上月薪 40,893元 以上|經驗不拘|大學、碩士、博士展開收合1. 針對桃園市北區(桃園區、龜山區、蘆竹區、八德區、大園區、大溪區、復興區)18歲以上遭受性侵害事件之被害人及南區(中壢區、平鎮區、新屋區、楊梅區、觀音區、龍潭區) 18歲以上遭受性侵害事件之男性被害人進行個案服務、團體活動辦理及相關行政事務等。
2. 針對實際居住桃園市之未滿18歲性侵害之保護個案,因安置期滿或依法撤銷安置,提供後續予追蹤輔導個案服務及相關行政事務等。。
3. 性侵害防治宣導與資源研發。
4.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要求條件
- ● 社會工作學類,心理學類 相關科系
- ● 擁有 普通重型機車 駕照
桃園分事務所-桃園育馨園-生活輔導員
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
桃園市桃園區|月薪 30,000~40,000元月薪 30,000~40,000元|無工作經驗可|專科、大學展開收合一、專業/主要工作内容:
1) 執行安置中心個案生活照顧。
2) 家園會議召開、危機處理。
二、行政類工作内容:活動企畫與執行暨核銷等工作
三、其他協助事項:一般行政庶務及團隊工作支援。
※生活輔導員須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專科以上學校家政、護理、青少年兒童福利、社會工作、心理、輔導、教育、犯罪防治、社會福利、性 別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或取得其輔系證書者。
(2)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取得生活輔導人員專業訓練結業證書者。
(3)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擔任助理生活輔導人員三年以上者。
(4)普通考試、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各類公務人員考試社會行政職系及格,或具社會行政職系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任用資格者。
要求條件
- ● 社會工作學類,心理學類,綜合教育學類 相關科系
教保員 (桃竹區-桃樹社區家園)
財團法人喜憨兒社會福利基金會
桃園市桃園區|月薪 37,700~40,000元月薪 37,700~40,000元|經驗不拘|國小/國中、高中職、專科、大學、碩士、博士展開收合1.規劃執行個別化服務
2.提供身心障礙服務對象的生活照顧與支持
3.支持服務對象休閒活動的規劃、安排和執行
4.與家屬溝通聯繫
5.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秉持「開創憨兒生命的尊嚴與喜悅」使命,喜憨兒需要熱忱的您加入。
若您願意投入身障服務領域,但可能尚未符合資格,也歡迎洽詢。
要求條件
- ● 社會學類,心理學類,兒童保育學類 相關科系
個案輔導專員(法律,社工,心理,犯防)-桃園地區
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
桃園市桃園區|月薪 41,673元月薪 41,673元|經驗不拘|大學、碩士、博士展開收合一、徵選職缺及錄取名額
(一) 徵選職務:桃園分會個案輔導專員
(二) 錄取名額:正取3名,備取若干名,正取人員放棄或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離職,由備取人員依甄選成績擇
優依序遞補。
二、工作內容說明
(一)工作內容:執行分會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業務,含個案管理、專案規劃、行政業務、電腦文書處理及業務相關會議、宣導活動等。
(二)待遇及福利:
1.依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工作人員薪點表支薪,起薪為新臺幣41,673元。年終工作獎金、年終考核獎金另
計。
2.正取人員試用期間3個月,期滿經考核成績合格者聘僱之,試用期間敘薪以全薪計算。
3.福利:
(1)三節禮金及生日禮金
(2)婚喪生育補助
(3)團體意外險
(4)員工健康檢查及健康促進方案
(5)訓練及研習
(三)工作地點:桃園地區(桃園地檢署轄區範圍)
(四)工作時間:08:30-17:30,周休二日。遇教育訓練、辦理活動、服務個案、執行業務等,必須利用假日及下班時間時,可申請加班。
三、甄選條件
(一)熟練office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及資訊處理能力。
(二)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専院校以上社會工作、心理、法律、犯罪防治系等相關專門學識畢業,或具備105
年後報考社工師之資格(修習學分數合格)。
(三)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且無不良嗜好。
(四)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尤佳。
(五)應試人員應比照公務人員切結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九款。
四、報名應檢附資料及報名方式
(一)報名應備資料:
1.甄選報名表(含自傳及活動企劃書擬作,報名表可逕洽承辦人索取)
2.身分證、最高學歷證件、經歷證件或其他專業證照等影本各一份。
3.汽、機車駕照影本(如具備可檢附)
4.其他經歷證明文件。
(二)報名方式
備齊以上文件後,以掛號郵寄、親送、或E-mail至本會桃園分會收,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應試,相關報名表件恕不退回。
五、甄選方式及時間
(一)報名資料完整且經審查合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參加口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
(二)口試時就應試人儀表、言辭、才識、應變能力等綜合考評。(口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六、甄選地點: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桃園分會(桃園市桃園區國際路2段598-1號2樓)
七、試用期間規定:
(一)試用期間考核成績不合格者,本會得隨時終止勞動契約,薪給發放至停止聘僱日止,並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處
理。
(二)試用期間請假,除核准公假及補休者外,試用期按請假天數延長至滿3個月。試用期間應接受考評。
(三)試用期間由本會辦理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團體意外保險及提繳退休金。
(四)試用期間應遵守本會規定,其工作時間、出差旅費、加班費、請假、例假及休假依本會工作規則辦理。
八、甄選錄取人員正式聘用後因應業務需要,必須接受本會指派或調整之工作,並遵守本會一切規定。
九、正取人員報到、到職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十、聯絡人:林春子主任,電話:(03)286-0606
要求條件
- ● 社會工作學類,心理學類,綜合社會及行為科學學類 相關科系
- 精選精選職缺
- 1天企業預估回應您的時間為「1個工作天」(2~7天以此類推)
- 急此職務急徵人才
- 習企業實習職缺
- 替研發替代役職缺
- 身接受身障職缺
- 職職場新聞,企業有發布新聞稿,文章,活動等訊息
- 溫溫馨職場,企業有提供職場環境及公司文化等簡介
